古代行刑前真有刀下留人的事情嗎?

滿血原地復活的南恩寵

“刀下留人...”

就在劊子手手起刀落、犯人腦袋即將搬家之時,只見一個人騎著快馬、手中拿著聖旨或者尚方寶劍,大喊一聲:“刀下留人”!

於是正如所有電視劇中的套路一樣,犯人得救了。

這些套路我們已經再熟悉不過了,只要是在古裝劇中看到法場,而法場上跪著的人還不到領盒飯的時候,那麼,在千鈞一髮之時就會有人說出這句“刀下留人”來。

那麼,在真實的歷史中,有沒有類似驚險的情況呢?

用石頭或者箭擊落大刀這種事是沒有的,大刀即將砍向腦袋再來一句“刀下留人”這也不可能,但是被判處斬立決後即將被斬而突然被赦免的事情是有的。

清朝比較多見,不知為何。

為了籠絡人心,清朝的皇帝們經常赦免死囚。

“朝廷矜恤罪囚,於應死之犯屢蒙宥免,全活者不下數十萬。”

其中就有不少被皇帝下旨處斬卻又及時收回成命的。

《清史稿·多爾袞列傳》:
順治十二年的時候,有一次皇帝讓文武百官直言時政。吏部副理事官彭長庚、一等精騎許爾安上書便耿直地上書順治帝,說多爾袞有什麼什麼功勞啊,請求順治帝恢復多爾袞地爵位,併為他修墓。

愛好歷史的朋友應該會知道,順治帝是有多麼憎恨多爾袞了。

雖然多爾袞是攝政王,曾經輔助過自己。可是他利用自己的職權胡作非為、隨心所欲,順治從小便受到了極大的威脅;再者,多爾袞還處死了自己的哥哥豪格,說他逆反,順治因此大哭也未能保住豪格的性命;最讓順治痛恨的可能就是多爾袞取了皇嫂孝莊文皇后吧,也就是順治帝的母親。這種不正當的關係對順治來說簡直就是奇恥大辱,內心痛恨無比。

於是當順治親政之後就開始發洩了,將多爾袞掘墓鞭屍,這還不算,還要把腦袋去掉。可見順治帝是有多憎恨多爾袞了吧。

可是這兩位老實人偏要往槍口上撞,要順治恢復多爾袞的爵位,還要給他修墓。這可氣壞了順治帝,一怒之下下令斬立決!

不過,在憤怒平息之後,順治帝也冷靜了下來。最終還是叫人去“刀下留情”了,改為流放。這位一心想當和尚的皇帝,還是挺仁慈的哦。

好了,謝謝閱讀!


國學齋

很多古裝劇為了渲染故事情節,都穿插有主人公命懸一線、刀下留人的劇情。事實上,古代刀下留人的情形是非常罕見的。古代的死刑複核制度包括死刑複核和死刑復奏,對於死刑的執行統治者也是持非常審慎的態度。凡事有個例,歷史上也真發生過發生過“刀下留人”的真實案例。

南宋淳熙十一年,賦閒在家的陳亮先生,冒天下之大不韙,醉酒後腦洞大開,他和幾個好友扮演皇帝上朝,陪酒女扮演皇妃,醉眼惺忪的“萬歲、皇妃、愛卿”的亂叫一氣,玩了個不亦樂乎。鬧劇結束後曲終人散。此事被人告發,所有參與者全部被抓入大牢。刑部判決陳亮死罪。案件呈到皇帝面前,宋孝宗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一句:“秀才醉了,胡說亂道,何罪之有?”陳亮劫後餘生,恍如隔世。這首先要感謝宋孝宗的寬容和睿智,再次感謝遇上皇帝“今兒高興”。

《清史稿·多爾袞列傳》中記載,1655年(順治十二年),皇帝下詔內外大小官可以直言時政,當時多爾袞早已削爵、開除皇室族,並被剖棺鞭屍。籍吏部副理事官彭長庚、一等精騎許爾安上書稱頌多爾袞之功,請求恢復其爵號,並修墓,這在當時是犯了天大忌諱的事情,順治帝龍顏大怒,判處二人斬立決。但很快皇上就後悔了,收回成命。行刑的最後關頭刀下留人,兩個人死裡逃生,改為流放寧古塔。

清代律學家薛允升就曾指出:“朝廷矜恤罪囚,於應死之犯屢蒙宥免,全活者不下數十萬萬。”這充分體現了古代帝王的無上皇權,也是帝王籠絡人心的伎倆,只要威脅不到自己的統治地位,宣判死刑本身就已經起到了震懾和警示的作用。一紙駕帖(就是特赦令),一定會讓待死之囚尤其是朝廷重臣感激涕零,忠心效命。這不就是最好的效果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