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搬运工”

1月9日深夜,G15沈海高速乐清路段,出现惊险的一幕

,一辆浙C牌照的货车车内货物掉落在高速快车道上,车内驾驶员赵某不顾四周危险下车步行至快车道欲捡回货物,被途经车辆碰撞,不幸造成腿骨骨折。

当晚22时40分许,驾驶员薛某行驶在G15沈海高速乐清段快车道时,只见前方路面横卧着一个庞大的黑色不明物体,薛某因避让不及,撞了上去。

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搬运工”

事故发生后,温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黄达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只见现场还有一名男子受伤,明明是撞上了障碍物,怎么变成人受伤?交警很是疑惑。后经小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真相。

行车记录仪里清楚的拍下了事发经过:原来高速上的不明物体是前车驾驶员赵某车内的货物配电柜。

由于赵某行驶在高速上时,车内的货物捆扎不牢突然掉落在高速快车道上,赵某就跑到快车道上想要将货物捡回来,哪知恰好遇到了薛某驾驶的轿车撞上配电柜,致使配电柜受冲击后又撞上了赵某的腿部,造成其腿骨骨折。

现场,薛某告诉民警:“我从台州上高速,准备去往温州,当时行驶在高速快车道上,突然看到前面有个黑的东西,我刹车都来不及,直接就撞了上去。”

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搬运工”

驾驶员薛某

民警:“当时你有没有看到前面有人?”

薛某:“人没看到,是他叫我们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有个人在那里。”

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搬运工”

赵某见途径车辆较多,加之夜色浓重,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掉落在主线车道上容易引发事故,于是跑到快车道上想要把货物推到一旁。无奈过往车子实在太多,他因闪避不及,被之后薛某驾驶的小车给撞了。

听完赵某的陈述,民警对其高速下车搬运货物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赵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下次再也不敢这么做了。

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搬运工”

高速交警提醒:货车行驶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货物装载情况,确保货物装载规范、牢固。如果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遇其车上货物掉落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移动到应急车道内,看清标志物和两侧路标,初步判断所处的位置,然后

拨打12122求助,不得擅自捡拾货物,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行车前一定要检查货物是否捆扎牢固

不要等到出了大事才知道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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