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兒童小區噴泉池旁觸電身亡,博主傳謠“拉電線拔河致死”後道歉

每日人物李新新報道

5月26日下午17時許,三名兒童(堂兄妹關係)在福建福清市石竹街道金輝華府小區院內玩耍時,接觸到小區10號樓旁邊的景觀池,不幸觸電身亡。

事發時,在樓下玩耍的共四名兒童,其中年齡最小的5歲女孩因未觸及景觀池內的水而倖免,另外三名出事的兒童為2男1女,兩名男孩是親兄弟,分別8歲和10歲,女孩是二人的堂親,9歲,均為江西豐城人。

事發後,有網友稱出事兒童“拉電線拔河致死”,有微博博主轉發了此消息,後選擇道歉。

6月1日,出事女孩的家屬對每日人物表示,金輝地產集團必須正式向小孩家屬道歉懺悔,並商議合理的賠償方案。

三兒童小區噴泉池旁觸電身亡,博主傳謠“拉電線拔河致死”後道歉

事發現場。網絡圖

“電線拔河”系謠言,傳謠博主道歉

事故發生後,網上流傳出3名兒童“拉電線拔河致死”的消息,並有網友轉發評論。其中,微博暱稱為@熊本科技的博主發表了對此事的看法,其言論遭到了其他網友的質疑,被指為“瞎帶節奏”。

5月26日,針對“電線拔河”的傳聞,現場目擊者對媒體表示:“沒有這個事,根本就沒有。就是小孩子在那邊玩水。”而此前,死亡女孩的母親餘女士告訴每日人物:“小女兒(5歲)當時就站在離噴泉幾米遠的地方,看到哥哥姐姐在噴泉邊上,手還是腳有一點點碰到水,整個人就被吸進去了。”

據媒體報道,事發當天下午,事故調查組在現場對水池的電壓進行測量,測出的最高瞬間電壓達到了120伏。

2008年8月1日建設部開始實施的《民用建築電氣設計規範》(JGJ16-2008)第12.9.4條規定:“對於允許人進入的噴水池,應採用安全特低電壓供電,交流電壓不應大於12V;不允許人進入的噴水池,可採用交流電壓不大於50V的安全特低電壓供電。”

5月27日22點45分,博主@熊本科技發微博澄清:“經過之前那條微博,針對這件事,經過部分業主的證實,確定為造謠事件,不存在‘電線拔河’的事情。” 該博主進一步稱:“我也為我的魯莽和過於追蹤熱點事件的錯誤行為道歉。”

6月1日,每日人物聯繫了該博主,當被問及“是否發表過對這件事的看法”時,對方表示:“沒看法,不評價。”當被追問“在您之前是否看到類似說法”時,該博主稱:“不清楚,不評價。”

每日人物注意到,該博主的微博認證為“知名數碼博主”,關注粉絲有77萬,目前其微博中已找不到任何關於此次事故的信息。

家屬訴求書:儘快公佈安全鑑定和檢測報告

5月31日,受害者家屬餘女士給每日人物發來一份《不幸家屬的訴求》,請求儘快將三位亡故小孩的屍檢報告交給家屬,儘快向社會公佈該事故的安全鑑定和檢測報告,並對其他小區的公共設施開展安全大檢查。此外,家屬多次提及,金輝地產集團必須正式向小孩家屬道歉懺悔,並商議合理的賠償方案。

訴求書指出:“這很明顯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並且如果金輝地產集團明知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卻故意‘放任’事故發生的話,相關責任人員更涉嫌犯罪行為。政府相關部門已成立聯合調查組,懇請以對亡者負責、對家屬負責、對公眾安全負責的態度,儘快公佈該事故的安全鑑定、檢測報告。”

訴求書稱:“類似這種景觀水池很常見,小孩常常在其中嬉戲,但是類似不幸事故時有發生。值此六一兒童節期間,懇請儘快在全社會對小區公共設施開展安全大檢查,不要將本應安全的小區景觀變成‘兒童殺手’。”

家屬:孩子死不瞑目我還談錢,是人嗎?

6月1日,每日人物從受害者家屬處獲悉,前天(5月30日)當地街道辦、派出所、金輝地產集團及受害者家屬等代表出面協商。街道辦及派出所人員認為,“孩子的死因很明確了,就是觸電身亡。”但截至目前,受害者家屬尚未取得三名兒童的屍體檢測報告及事故檢測報告,家屬稱相關責任方也未出面道歉和承認錯誤。

受害者家屬告訴每日人物:“金輝地產集團私底下也承認說,這個責任肯定是金輝集團的,可是在桌面上談判的時候,我們問,你事故方承不承認?他們又說,檢測報道沒出來,我們怎麼承認?是全責還是半責都不清楚。”

家屬表示:“他們(金輝地產集團)只想談賠償,其他都沒有,具體談得沒有進展。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那我們還要錢幹什麼?我們要知道孩子是怎麼走的,我們不知道孩子是怎麼走的,還怎麼談其他的事情?怎麼談賠償?我的孩子死不瞑目,我還談錢,我是人嗎?”

另據家屬透露,28日上午,因親友及附近居民去大街上拉橫幅表達訴求,當地公安部門現場帶走了15名參與者,並出具“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的處罰通知,決定對參與遊行者拘留10天。被帶走的人中,包括受害兒童的父親和62歲的奶奶。

拘留當天晚上九時許,有 3名參與者被放出,目前仍有12名被拘留。家屬對此表示:“人被抓進去,我們不是真心,不是有意的。對方那邊有安插人進來,挑撥慫恿。人放不出來,我們自己家裡人都在裡面了,我們還怎麼談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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