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宣誓:我志願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專利代理人!

请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专利代理人!

请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专利代理人!

關於建立專利代理人執業宣誓制度的決定

(2018年5月23日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第九屆十二次常務理事會會議審議通過)

為切實提高全國專利代理行業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水平和法律服務能力,不斷提升專利代理人的職業使命感、工作榮譽感和社會責任感,培育和形成誠實守信、規範服務的執業精神,現決定在全國建立專利代理人執業宣誓制度。現就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一、受聘於專利代理機構,首次執業(首次申請領取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人員和重新執業(註銷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一年以上再次申請領取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人員,應當參加專利代理人執業宣誓。

二、宣誓儀式由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組織實施,必要時商請地方知識產權局和/或地方專利代理行業協會實施。

三、專利代理人執業宣誓,應當在專利代理人獲得專利代理人執業證之日起一年內,採取分地區、分批的方式進行。

四、宣誓儀式要求:

(一)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三)宣誓人宣誓時,應著正裝,免冠,成立正姿勢;

(四)宣讀誓詞應當發音清晰、準確,語音鏗鏘有力。

五、宣誓程序:

(一)宣誓人面向國旗列隊站立;

(二)宣誓時由一人領誓,領誓人右手舉拳,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整齊排列,右手舉拳,跟誦誓詞;領誓人領讀完誓詞、讀畢“宣誓人”後,宣誓人自報姓名;

(三)宣誓人在誓詞上籤署姓名、宣誓日期。

經宣誓人簽署姓名的誓詞一式兩份,一份由宣誓人收執,一份存入該專利代理人執業檔案。

六、宣誓誓詞:

我志願成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專利代理人,我保證忠實履行專利代理工作者的神聖使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恪守專利代理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維護專利代理行業正常秩序,促進專利法律正確實施,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努力奮鬥!

七、執業專利代理人應當自覺踐行宣誓誓詞,將誓詞作為指引執業活動的行為準則,堅守職業道德,恪守執業紀律,依法誠信執業,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八、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常務理事會可以根據本決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對宣誓的具體事項作出規定。

、本決定自2018年5月2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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