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很多人也都喜欢养宠物。

在城市里很多人为了自己的爱宠,甘心当铲屎官。

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动物虽通人性,但总还是有野性的。

身为犬科的狗狗,拥有尖锐的獠牙,更是斗争的佼佼者。

只要一个不如它意,就会狂吠,惹怒它的后果就是要承担它的撕咬。

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狗咬人的事情总有发生,无辜被咬的话,医药费、营养费等一些列费用理应由狗狗的主人承担。

如果狗狗因饲养员带出门发生伤人事故,责任人有狗狗的主人与饲养员,他们是连带责任。

那如果是狗狗打架,主人为保护爱犬而被对方的狗狗咬伤,对方应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呢?

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类似案例,看法院怎么判?

刘女士带爱犬(斗牛犬)在小区里散步,张先生也带着两只狗狗(一直西伯利亚雪橇犬和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在楼下遛弯。

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刘女士心有不甘,自己的狗狗被对方的狗狗欺负,自己还被对方的狗咬伤,对方竟丝毫没有赔偿的意思。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刘先生告上法庭,主张其赔偿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余元。

张先生认为刘女士被咬伤是因自身行为不当导致的,如果她不参与其中就不会受伤,所以主张不赔偿。

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该条明确指出烈性、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即饲养人违反禁止性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是对管理规定的严重违反,具有严重的主观过错,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应承担责任,赔偿刘女士的医疗费2000元,对于刘女士主张的其他费用予以驳回。

本案中刘女士确实存在不当行为,如果当时对方的狗狗不是烈性犬,可能会因刘女士的参与而受伤,所以刘女士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主人为护爱犬而受伤,对方应不应该付医疗费?

如果对方肆意挑衅烈性犬或者是有不良目的而攻击狗狗,在此情况下被咬伤,狗狗的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例如:有人因不相信藏獒的攻击力,而肆意挑衅激怒藏獒而被咬伤、有人为了盗取财产而恶意攻击狗狗反被咬伤等情况。

善言法务提醒大家:被狗咬伤应及时就医,真爱生命远离恶犬。只要是被烈性犬咬伤对方是要承担责任的,遇事不要怯懦,依法维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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