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秦說法:拆遷安置協議上到底應該寫什麼?

當下,徵地拆遷已經成為一個最火熱的話題,將China譯作“拆哪”早已名副其實。在拆遷過程中,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屬於較為靠後的程序,也是相對而言最為重要的程序,前期的各種協商磋商,都是為了這一紙協議。安置補償協議直接影響被拆遷人最終能拿到多少補償,大家千萬不要掉以輕心。今天,就讓專業徵地拆遷訴訟律師——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跟大家聊聊,拆遷安置協議上到底應該寫什麼。

藍秦說法:拆遷安置協議上到底應該寫什麼?

圖片來自網絡

拆遷協議之所以被稱為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的合意,其既要在形式上合法,又要在內容上合法。結合《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安置協議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藍秦說法:拆遷安置協議上到底應該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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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名字或者名稱、住址。

2、被徵收房屋的具體情況,如房屋地理位置、面積、產權所有人等。

3、補償方式。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的方式進行補償,兩種補償方式可以結合使用,也有極少數情況可以遷建安置。

4、補償數額及支付期限。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協議中應當註明補償數額、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徵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協議中應當註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積、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徵收人選擇遷建安置的,協議中應當註明遷建用地位置、面積、貨幣補償和支付期限等信息。

5、搬遷期限。對於絕大多數被拆遷人來說,搬遷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的,拆遷方應當給予被拆遷人合理的搬遷期限。我們一般建議大家在協議中註明,補償足額到位後XX日內搬遷。

6、違約條款。一般來說,安置補償協議都是拆遷方擬定的,協議中極少規定拆遷方的違約條款,這對被拆遷人是極為不利的,因此,我們必須要在協議中明確違約條款,方便日後協議權利受損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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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遷過程中,大多數拆遷戶朋友因不知相關法律法規,又不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到底應該如何簽訂,要麼被忽悠、要麼被脅迫,稀裡糊塗簽了字,事後又維權無門,只能吃啞巴虧。在此,藍秦律師團提醒大家,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擦亮雙眼,避免自己的合法權利被侵犯。如果您在徵地拆遷方面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聯繫我們,我們將用專業的法律知識為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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