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已騰退鄰房的供水管道,以此逼遷是否合法?

近日,我律師團接到這麼一個法律諮詢。當事人吳女士的房屋被劃入了徵收範圍內,徵收方給的貨幣補償遠不足以購買同等面積的商品房,如果選擇產權置換,那就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了。因為對徵收補償不滿意,吳女士就一直沒有簽字。

破壞已騰退鄰房的供水管道,以此逼遷是否合法?

圖片來自網絡

但是,讓吳女士很苦惱的是,她的鄰居因受不了徵收方的軟膜硬泡,不久前簽字騰退了,徵收方隨即破壞了吳女士鄰房的供水管道,嚴重影響了吳女士家裡的正常供水。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徵收方不得違反規定採取斷水斷熱斷氣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徵收人搬遷。本案中,雖然徵收方沒有直接斷水,但是以其他手段影響了吳女士家中的正常 供水,因此也是不合法的。

那麼如果大家遇到這種情況,又該怎麼辦呢?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提出瞭如下觀點:

破壞已騰退鄰房的供水管道,以此逼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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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要保持冷靜。徵收方採取這些行為的目的,一方面或許在於逼迫被徵收人儘快搬遷,能讓他們儘快實現三通一平,早日向開發商交付土地;另一方面可能是想惹怒被徵收人,一旦被徵收人作出了什麼出格的行為,徵收人就能以此為藉口進一步逼迫被徵收人。

其次,大家應當及時報警,並儘快向供水公司報修。很多朋友可能對此感到疑惑:報警有什麼用呢?即便報了警,警察也會以拆遷行為不屬於公安處理範圍為由拒絕立案。但是即便如此,我們也要堅持報警,因為處理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是警察管轄的範疇,只有報警才是公民面對不法侵害時最正確的途徑,而且警察的出警記錄很有可能作為日後維權的證據。

破壞已騰退鄰房的供水管道,以此逼遷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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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也應該考慮到這一點,如果吳女士的鄰居抵抗住了拆遷方的軟膜硬泡,大家團結起來共同依法維權,那是不是就不會出現本案中的這種情況了?面對不合理的徵收補償方案,如果被徵收人被逐個擊破,那麼拿到的補償勢必會降低很多,因此大家應該團結起來,一起爭取合理合法的安置補償。

如果您在徵地拆遷方面有任何疑問,歡迎隨時諮詢我們,您可以將您的問題通過私信告訴我們,我們會盡快安排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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