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實太輕!

‘殺人償命’實太輕!​今天上午,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及侮辱屍體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肅、內蒙古兩省區共殺害11名女性,年齡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歲。

‘殺人償命’實太輕!​ 對於這樣的人來說死刑真的太便宜他了,11條無辜的生命啊,有的還是個孩子。表面看著一副憨厚老實的外表,確是一顆魔鬼般的心!人渣,社會敗類,變態……人性怎麼會扭曲成這個樣子!

‘殺人償命’實太輕!​筆者是個俗人,探尋人性應該是專家大V們的事兒。我只想說:對這種人應該恢復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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