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开撕”范冰冰的“阴阳合同”,你是支持崔永元还是范冰冰?为什么?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5月29日上午11时发布一条微博,一石激起千浪,震荡娱乐圈,惊讶了吃瓜群众,微博内容是这样的:“猜猜看:一个人演一出戏,为什么要签两份合同,行话,这叫一小一大双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为本人号称干万,而大合同是5千万元。"崔永元所说的一小一大双合同就是我们所说的“阴阳合同",在明面上曝光的小合同就是阳合同(4天演出片酬),那么5千万阴合同为什么不敢见阳光呢?


根据娱乐圈行话,大合同的猫腻就是偷税逃税,崔永元作为曾经的央视著名主持人,其说话做事都非常让人敬佩,不可能信口开河,也不可能无故诽谤范冰冰,崔永元也知道诽谤他人的后果,没有确凿证据,崔永元是不可能无中生有,故意诽谤他人的,当崔永元的微博发布,范冰冰工作室随即要求删除,是否存在做贼心虚,不好说,可是崔永元表示将会怒怼到底,说明崔永元非常有信心,有底气,为了国家的利益,我认为崔永元的做法值得支持。

范冰冰是否存在偷税逃税的嫌疑,我不敢肯定,但是偷税逃税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违反《刑法》和《税收征管法》,《刑法》第201条规定偷税罪,第203条规定逃避追缴欠税罪,对多次犯有第201条、第203条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计算,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处理处罚。范冰冰如果存在偷税逃税,她的后果不言而喻。

范冰冰是国内片酬最高的女明星,在《手机2》中如崔永元所说的小合同一干万,大合同五千万,那么大合同的片酬也就属于逃税嫌疑,如果偷税逃税,范冰冰也许签拍的其他影视也有这种情况,若是追究麻烦不小啊,希望范冰冰清者自清,


舞动人生124

我在好久之前看的“手机”,也一直比较喜欢冯导的电影,他本来就是一个娱乐大众的人物,既然把他定位放在那个位置了,他的一些行为也就可以认同了-都是他们业内自己的私事,只要拍出来的片子好看,我们操那么多心干嘛?至于他们在经营过程中(支付片酬或收入中是否有逃税...),还不是有法院/公安/税务等机构吗?

反正这次看崔老师很激动的,这二天相信会有更多的相关八卦可以看了。如果税务啥的不关注。冯导/范爷一定偷着乐了,免费的广告宣传啊,“手机2”里到底有些啥情节值得崔老师反感?是不是要买张票去看看?





振太罗成

我支持崔永元

《手机》这部电影描绘的是男主人公因为主持节目,把手机落在家里,被妻子发现出轨的故事。

而当初冯小刚拍摄这部影片是找了崔永元了解一些主持人这方面的事。最后影片拍摄出来有谣言说这部电影的男主人公是崔永元的原型,当时给崔永元带来很大的困扰。

崔永元身为央视主持人,被负面谣言困扰想必对工作方面也有影响。而且崔永元有严重的抑郁症,想想本来就有抑郁症后面还有一大堆人在给他造谣谩骂,网络暴力估计大家有所耳闻,给人造成多大伤害就不用我说了。

这还没完《手机》这事崔永元过就过了,大不了以后不再往来。这回又拍个续集,说什么叫《朋友圈》,但是范微博上直言《手机2》。这就惹怒了崔永元,当初给他造成的伤害的那些人,原来人家一点都不在意,一点都没有愧疚之心?所以崔永元开始炮轰这些人。

本来范在我心中都快洗白了,就一漂亮而且性格还挺好的明星,现在一朝形象又跌落了。


东门柳树

因为2004年电影《手机》一事,对小崔造成了一定得影响,据媒体采访时,小崔也说过因为此事而精神抑郁,说真的,小崔的事情得到了包括我在内的很多网友的同情。在今年播出的原本定名《朋友圈》的电影,又改名《手机2》又一次揭开了小崔的伤疤,小崔决定不再隐忍,于是先撕导演冯小刚,后撕编剧刘震云,再撕主演范冰冰,然后就牵扯到了阴阳合同一事。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的意思。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那么问题来了,小崔爆出的合同内容,我们在其微博看到了一份税后一千万的合同,剩下的五千万合同原谅我一直没找到。但是我相信,既然小崔敢爆料,那么他手中肯定有东西,最中肯的做法就是,把手中的证据交给税务管理部门,也算是为国家,为人民伸张正义,肃清一下娱乐圈的乌烟瘴气。《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根据小崔所说的数额,那么如果存在偷税行为,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但是很显然,小崔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选择了继续撕下去,这样显然不妥,既然是正义的一方,就应该以正义的方式去结束。如果继续撕下去,不免让人觉得有博取眼球的嫌疑,而且现在网民几乎是一边倒的支持小崔,几乎不愿意听一点理智的语言。难道网民不是被利用了仇富的心理吗?

要知道范冰冰是否存着偷税漏税行为,尚且没有定论,小崔如果有证据,就去砸实锤。我相信只要拿的出实实在在的证据,大家都会买账。但是仅仅拿4天6000万片酬说事的话,我觉得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娱乐圈拿高片酬的多了去,小崔自己也在2014年拿了两亿元代言费吧。


青菜白玉汤罒

网上现在说崔爆料的4天6000万太多,并不是实际数字,但是大家想想,纳税的合同金额假如1000万,但是另一份合同的金额即使是1500万,那多出来的500万得逃多少税,普通人一辈子也达不到那个金额,违法必究!


帅到没朋友125423371

邪不压正。不管你是谁,作恶者,必害人。害人者,必遭谴责。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现在有很多自称自己是成功者,总是在网络上,晒钞票,来证实自己所谓的能力。在证据没有被全部披露出来之前,你们先在那里忽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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