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採伐基本農田上的樹是否違法?

潘衛霞律師

擅自採伐基本農田上的樹是否違法?10年前,某村村民王某與村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王某承包村集體的基本農田10畝,承包後,王某在承包地上栽植了樹木。承包合同到期後,王某把地上的樹全部清理掉,未辦理採伐審批手續。

毫無疑問,村民王某的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而且按照風兒的分析,基本農田一般栽種的肯定是楊樹,十年的楊樹,每畝蓄積會在10立方米以上,也就是說王某濫伐林木的蓄積在100立方米以上,這不僅將會追究王某刑事責任,還將構成“特別重大案件”,受到嚴厲處罰。

濫伐林木罪的定義

我國《森林法》第三十二條就有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個人採伐林木都必須申請林木採伐許可證,並按照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的內容採伐,農戶採伐房前屋後零星樹木除外。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森林法規,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或者雖然持有林木採伐許可證,但未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樹種、採伐方式、數量等隨意採伐本單位所有以及個人所有的森林和其他林木,情節非常嚴重的行為,就會構成濫伐林木罪。

濫伐林木罪的處罰原則

根據高檢的司法解釋,濫伐林木數量在非林區5立方米以上,林區10立方米以上就會構成濫伐林木罪,必須刑事立案查處。

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點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株至1000株;濫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2500株以上,為重大案件;濫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00株以上,為特別重大案件。

王某擅自砍伐樹木符合上述相關規定,已經構成特別重大濫伐林木案件

對照上述司法解釋和相關法律規定,王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砍伐承包農地的樹木,而且數量巨大,已經構成特別重大濫伐林木案件,立案查處並嚴格追究刑事責任毫無懸念,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此類情況該如何規避,農民朋友該如何引以為戒

其實王某的犯罪行為完全可以規避。姑且不論基本農田是否可以栽樹(這個有法律約束,但風兒個人認為栽樹比閒置好),但栽樹以後就屬於非林地造林了,特別是這種成片的林木是受《森林法》保護的,這種非林地林木採伐申請很簡單,採伐木材不受採伐限額限制,也就是說隨時申請隨時批准,只需提供一份申請、一份林木權屬證明即可,無需繳納任何費用,核發林木採伐許可證以後就可以合法採伐了,也就不會觸犯《森林法》和《刑法》了。


綜上所述,擅自採伐基本農田上的樹肯定違法,數量達到10立方米以上就會構成犯罪!真誠的希望廣大農民朋友切莫無視法律的威嚴,稀裡糊塗觸犯法律,千萬要引以為戒!


風兒悠悠

潘衛霞律師觀點:基本農田栽植的樹木不受森林法保護,無證採伐不能按森林法的規定處罰。

此問題是法律問題,所以潘衛霞律師來回答,不算跨行。忘了告訴大家,潘律師雖為婚姻家庭律師,但對林業法也有深入研究,根據人腦容量,裝這點事不算啥。

【案情】

10年前,某村村民王某與村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王某承包村集體的基本農田10畝,承包後,王某在承包地上栽植了樹木。承包合同到期後,王某把地上的樹全部清理掉,未辦理採伐審批手續。

此時,王某無證採伐基本農田樹木的行為是否應當按森林法的有關規定處罰,引起爭議。

一種觀點認為:根據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所以,基本農田上的樹木採伐需要辦理採伐許可證,如果未批即伐,就應按《森林法》關於盜伐濫伐林木的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種觀點認為,王某在基本農田植樹的行為,違反了《土地法管理》、《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的規定,其所栽樹木不應受森林法的保護,清除這些樹木也無需辦理採伐許可證,無證採伐的,不能按森林法的規定處罰。 其中:《土地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禁止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佔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國發明電[2004]1號)要求:一、堅決制止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今後,新增綠色造林、新建和擴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佔用基本農田。” 以上規定表明,國家嚴厲禁止佔用基本農田栽樹,在基本農田栽樹屬違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行為,所栽植樹木不受法律保護,依法應當限期清除和受到處罰,清除這些樹木也就無需按森林法規定辦理採伐許可證。否則,就會發生“在基本農田上栽樹違反了土地管理法要受處罰,擅自清除又違反了森林法,也要受處罰”這樣的執法衝突。

本律師贊同第二種觀點,即基本農田栽樹違法,所植樹木不受森林法保護,擅自清除的,更不能按森林法的相關規定處罰。因為,在基本農田上植樹管理方面,土地管理法屬特別法,森林法是一般法,兩個法律又屬同一位階,當兩個同一位階的法律發生適用衝突,根據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法律適用規則,應適應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未辦採伐許可證採伐的,不能按森林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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