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拘留15天,在裡面都幹什麼?

佩淇樂童車

酒駕的拘留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一般是行政拘留。

回答問題前,先來解答一下行政這兩個字。

拘留分成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雖然都是公安機關對你採取了強制措施,但是這兩種拘留給你的影響顯然是不一樣了。

行政拘留既然加了行政兩個字,說明對你的只是行政處罰,公安機關常用的行政處罰有警告、罰款、拘留、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等形式。

針對個人的,經常見的有 警告、罰款、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等。既然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那麼對個人的影響顯然是低於刑事拘留的。最直白的說,那就是刑事拘留在你的個人檔案上是要留下案底的,而行政拘留則對今後幾乎沒什麼影響。這是區別。

再來看拘留所裡的生活。

拘留所的生活除了喪失自由外,一般有以下:

吃喝拉撒就不說了,日常起居都得根據拘留所裡面的規則來。

此外,還有每日的靜坐,就是給你個小馬紮,讓你坐在哪裡不能亂動,反思自己的行為。

學習,包括讀書看報,看新聞聯播。

簡單的活動,一般在小範圍的散步為主,不會讓你參加劇烈運動。

拘留時間較短,一般不會讓你參加勞動。


老秦來煮歷史百味

看到這題目,實在是忍不住來回答一下。

本人親身經歷。2015年臘月,我騎著摩托車在北京新街口等紅燈,被交警抓住,因無證無牌駕駛行政拘留15天。摩托車沒收(我的5000塊)。

雖然不是酒駕但是都一樣,白天在西城交警隊呆了一天,晚上十來點中,交警把我們個,另外一個是酒駕。送到東城拘留所。在南五環外吧好像。記不住了。進去第一件事醫生檢查,脫光。


醫生看到我身上的火罐印還專門問我是不是交警揍我了,那交警趕緊解釋,醫生看了交警一眼,跟我說不用怕,有啥就說,我說不是,醫生才點頭。給我一套衣服,讓我登記都帶了什麼東西,拍照,從錢包拿出200塊錢,記到我名下,每週三可以買吃的。我跟那酒駕的大哥一人抱著一個被子就被送到了一個房間。

第一次進去,房頂真高,得有六七米高。整個一個大通鋪。後來聽人說可以住18、9個人。廁所和住的地方一起就隔著一個大玻璃,還有一個電視,在房頂處,前後各一個窗戶。第一次睡,感覺“床”真硬啊。


每天晚上還要兩個人值班,站在大家前面看著大家,以防出現打架事件。兩個小時換班一次,每天晚上可以看新聞聯播加兩集電視劇。那一段時間好像正在播放關於偉大領袖毛主席的電視劇。對了,屋子還有幾本國外名著,不過我沒看。

一日三餐,每天都是白菜土豆燉的沒有啥油星的飯菜,一人倆饅頭,還好可以買點火腿,榨菜類的吃的。要不然真是有點受不了。倆饅頭真是不夠吃。一會就餓了。只能看看誰不想吃,就要過來吃了,說實話這輩子第一次覺得饅頭這麼好吃。

週五可以出去溜達溜達,工作人員也會給抽菸的一根菸抽。當然那些想著看看裡面多亂的可以打住了。一點不亂,特別無聊,超級無聊,因為都是因為行政處罰進來的,所以也不用天天教育。

在裡面半月,真是感覺。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半月抽兩根菸,天天沒有手機,整天就是站在大房子裡邊,白天不允許跟在自己家床上似的那麼躺著,必須貼牆站著,累了可以坐那個大通鋪坐一會,其他只有到了晚上吃飯後,才可以在床上待著。



到了出去的那一天,明明說今天可以出去了,可是到了中午,還是沒叫我名字,一想估計把我忘了,還是我記錯了。又跟著大家一起吃了頓飯,吃著吃著叫我名字,還有點不敢相信。隨後喇叭裡面又想起工作人員的聲音:怎麼的。還懷念呢,還是想吃完再出來啊?我趕緊把朝他們要的四個饅頭,還給他們,往外走。

第一眼看到外邊的天空,陽光照射下來,真是舒坦。哈哈,我胡漢三又出來啦。以上為我個人經歷,希望各位,不要沒事就想那裡面,自由,才是最可貴的,出來後趕緊考了駕照。以後再也不怕無證駕駛了。


會飛的大馬哈

我能將十五天的日子一一說給你聽!

第一天,應該天黑了,被送到拘留所,掏幹身上所有東西.放在小籃子裡,連衣角也被捏到,看有無夾帶的香菸。再用儀器檢查,沒有東西了,簽字,按手印。將東西鎖在小櫃子裡。手機關機吧!十五天別想見了。上二樓,領被褥牙膏牙刷和小盆.全是塑料的。不交錢的.只有一床別人用過的被子,沒有褥子。抱好,進鐵門。過了飯點了,與同監交流交流咋進來的;不用害怕.全監控,;沒人敢打人。七點,開電視了,坐床沿上,看電視。什麼臺別想控制。九點半,電視關了,讓睡覺,不準矇頭。

第二天早早讓起床,整理被褥。洗臉刷牙。發現牙膏擠不動,小肥皂也沒有泡沫。坐床沿邊,等開門。半小時後,門開了,打掃衛生,將垃圾扔外邊走廊邊,由勞動號送走。多在走廊站一會兒也不行。回舍,等。半小時播音器中讓把小盆擺好。開飯了。門開,勞動號給小盆裡舀上水,排隊,領饅頭,兩個不準多拿。鹹菜,兩片。就水吃。吃完,坐床沿,等開電視。熬到中午,聽廣播拿小盆,排隊.清水白菜,一勺。饅頭,兩個。吃完,等開電視。熬到下午,同早上,饅頭倆,鹹菜,兩片。吃完,等開電視。然後。同頭一天來一樣,關電視,就是讓睡覺,不準矇頭。頭一天,是不會餓的。有煙癮的,倒黴吧!

第三天,同第二天。不到點餓了。但是不太嚴重。

第四天,同第三天。唯一不同,睡不著了,餓。

第五天同第四天。只盼開門吃那饅頭。你不知道,白菜那個香啊,一根筋也剩不下。

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唯一的記憶,餓與睡不著。與室友交待,明天我出去了,饅頭留給誰,我出去吃頭豬。

第十五天早上,民警交班,同第一天晚倒放一個樣。出來了。


求真務實網

2017年4月23日早上9點我在江門新會因為無證駕駛被查,首先拉去派出所,然後驗血採集指紋登記信息之類的,一直到晚上7點才搞好,確定拘留3天,然後戴上手銬拉到新會拘留所,進去首先當著警察的面把衣服全部脫光換上囚服,那時候真的尷尬死我了,雖然大家都是男的,但是長這麼大畢竟沒有在別人面前脫光,換好衣服了就是直奔牢房了,一個房間不大,大概二十平方左右,裡面有8張床,有4張是有上下鋪的,另外4張是單床,總共住著30個人左右,有兩個是牢頭,先進去的十幾個睡床上,後面進來的十幾個就拿床板睡地下,每天晚上9點半開始睡覺,不會關燈的,要兩個人值班,每次一個小時,然後早上7點起床,吃兩個饅頭,然後到9點左右,管教就來查看一下,裡面的人就開始背拘留所裡面的日常生活規律,完了之後就是打牌,也不用幹活的,等到11點半又開始午飯,吃完飯又是開始打牌,就是這麼熬下去,那時候真的幾乎要崩潰了,還好只是3天,當我邁出拘留所大門的那一刻,我充分的感受到,外面的世界真美好,以後要遵紀守法,做一位良好市民!


至尊寶518

酒駕拘留是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的公民,目的讓他們吸取教訓,接受教育,改邪歸正。行政拘留的公民和刑事拘留的嫌疑人是分開拘押的,加上違法行為輕微,時間短,所以一般不會出現人欺負人的情況。

行政拘留所的條件比看守所要好,關押的人都差違法行為較輕,像農民工討薪鬧事的,騎摩托,開車無證的,酒駕,賭博的,還有老賴被法院執行的。裡面的生活物品和食物有自費和公費之分。公費項目自然惡劣一點,被褥都是又髒又破,伙食也是最差的黑麵饅頭和白菜湯,還不讓吃飽。自費項目就好多了,被褥整潔衛生,伙食豐儉由人,不夠可以加量。有公共衛生間,但衛生紙是自費項目。剩下的時間大家都一樣了。拘留所裡也是睡大通鋪,但是基本上都有位置。在進去之前也要被搜身,手機和危險品是絕對帶不進去的。我們這裡拘留所每天的作息時間如下;(時間上略有出入)

6:00~6:30起床 6:30~7:00吃早餐! 7:00~9:00整理內務,洗衣服之類的 9:00~10:30自由活動,學習之類的 10:30~11:00吃飯準備 11:00~11:30吃中餐 11:30~13:30睡覺休息 13:30~14:00整理內務 14:00~17:00自由活動,洗衣服(週末可以看電視) 17:00~17:30晚餐 17:30~18:30活動 18:30~19:00靜坐 19:00~21:00看電視 21:00~6:00睡覺,在 管理上是很嚴格的,到什麼點幹什麼事。自由活動期間,可以下棋,看書,打撲克,聊大天,也可以抽菸。有時候可以去院子裡放放風。但是絕對禁止喧譁。還有要注意的是非休息時間,不會讓你在床上躺著或者臥著,一般都是在床板上靠牆坐著。

看著倒是沒啥,其實裡面特別枯燥乏味,尤其是夏天遇到不講衛生的,睡覺打呼嚕的,還有身上有異味的,沒有錢買洗漱用品的,想想就夠了。告訴這些就是讓大家明白,違法的成本很高,不要輕易嘗試!也沒什麼好奇的。本分做人,踏實做事才是根本!


猴兒莫調皮

你應該慶幸自己進的不是監獄,而是拘留所,有人問這有什麼區別,區別大了!

拘留所和監獄的區別

進拘留所只是證明你涉嫌行政違法,而進監獄,則證明你已經涉嫌了刑事犯罪!

如果你只是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認定標準: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飲酒後駕車),一般只是涉及行政違法行為,因此只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對你處以行政罰款,嚴重的則處以行政拘留,關押在拘留所,行政拘留一般都是在15天以下。

但是若你涉嫌醉酒駕車(認定標準;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車),那你就是麻煩大了,根據最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八,這構成危險駕駛罪,需要被判處拘役,並處罰金,那判刑之後關押的就不是拘留所了,而是監獄了。而且刑事犯罪還會留案底,會對你以後找工作、考公務員都會造成影響,

在拘留所是幹什麼的?

進去拘留所之後,你就像軍訓一樣了,所內會有固定的時間安排表,包括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睡覺、什麼時候工作、什麼時候娛樂,都一清二楚,而且都要嚴格遵守,一般來說,在拘留所主要是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包括自學和集體教育,自學的話在有些條件比較好的拘留所是有圖書館或者期刊館的,可以借書來看,集體教育的話就是會組織大家一起學習法律常識。

2、和拘留所的其他所友一起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

3、每天都要是思考人生、還有早上起來做早操;

4、要聽從警察安排,從事簡單的手工勞動;

5、當然也有放風娛樂的時間,這些時間就是自由安排,可以看電視或者運動。


李欽宇

這個話題回答也不舒服,你說酒後駕車是件多麼愚蠢和危險的事呀,一但酒駕,撞出事故來真是毀了自已,又害了別人。甚至丟掉幸福,失去生命。

被拘留15天的結果,至少比出了事故後悔不及強,至少能警醒你的危險行為,是要以付出15天自由為代價的,在拘留的十五天,進去一定要反思自已的錯誤,下定決心要改正喝酒駕車的壞習慣,堅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然後在就是處好拘留所裡獄友的關糸,不要問這問哪,也不要耀武揚威,在那裡,有脾氣不好的小心被打。總之,這15天會是你一生中最不能忘記的,一定要反思錯誤,痛改前菲,不再範如此錯誤。



伊春美食美客

不好意思,剛從拘留所出來,有了一些經歷跟大家分享下。

因為和醉漢打架被派出所拘留10天。之前從沒進去過,只聽過一些傳說有些緊張。四處打聽後有了些經驗,洗個澡穿點舒服的衣服便去了派出所。派出所先做筆錄再體檢,然後等法制科批准。體檢費300罰款500,自己出的(有人說可以不交)。程序走完後派出所把我送到拘留所。

拘留所幹警查完資料後,把皮帶鞋帶沒收(怕自殺?)。詢問要住什麼樣的房間,有通鋪和單人床。我要了單人床,住宿費300元。然後便安排了房間,我進去之後發現一共六個床位已經住了5個。我便在最後的床位住下來,看守讓同號的夥計告訴我一些所裡的規矩。同號的夥計人不錯,幫我收拾好床鋪,然後告訴我睡覺時不能關燈,不能矇頭,等等。我問他怎麼進來的,他說他們是一起賭博的一塊被抓了😂。我躺在床上觀察了下,房間是長方形的,一字擺開6張單人床。房間最頭上是一個廁所,我們的洗漱拉撒全在於此。房間兩頭,一邊一個攝像頭,全方位監控在押人員,毫無隱私可言但也保障了在押人員的人身安全,並且監控直接連接市局省廳。由於經歷一天感覺很累,沾床就睡著了。第二天凌晨6:30準時被廣播喇叭叫醒了,正式開始了拘留生活。洗漱完畢,開始早餐,早餐是玉米粥加饅頭,一人一個。開始不太適應,根本吃不下去,同號的人很不錯,拿出他們的榨菜零食跟我分享,告訴我現在拘留所裡很嚴,外面的吃的送不進來,想改善生活只能訂購大禮包,包括方便麵火腿鹹鴨蛋等等。吃完飯,收拾衛生。等待看守檢查,檢查完畢,一天的生活正式開始。打撲克,從上午打到晚上,一天中大部分時間都靠這種簡單有效的活動消耗過去。除了打撲克還會定時播放電視節目,平常在家不會看的節目在這裡都變得津津有味。最讓人期待的時候莫過於一天兩次放風的時間,抽菸的人都會聚在吸菸區一起吞雲吐霧看起來十分有趣。不吸菸則在院子裡遛遛,活動一下。大家互相交流著因為什麼進來的,什麼時候出去。中午午餐,兩個饅頭一碗白菜。然後午睡兩小時。晚餐和早餐一樣。然後繼續撲克電視睡覺。

剩下的日子就是不停的重複第一天的生活,打了這輩子最多的撲克,睡了幾年來最多的覺。嚴格的各種規定和刺耳的高音喇叭則提醒著我,這不是在度假,你失去了寶貴的自由。

因為拘留所在押人員時間都不長,所以大家的社會屬性都還在,沒有過多表現出人性的醜惡,互相詆譭的比較少。即使這樣大部分人還是感覺出失去自由後的難受,牆上刻滿了還有幾天出去的字樣。尤其是10天以上的看著和自己同號的出去心裡應該是更加急躁。

最後經過10天的重複,終於到了假釋的那天 。簽完字領回自己的東西,走出拘留所大門。門外大路上雪還沒化完,然後撲面而來的寒風充滿了自由的味道,感覺真好。

希望大家都不再衝動,都能平安的生活,不要失去後才後悔。


南阜

16年本人因為以前做生意賠錢關店而沒有處理好客戶事宜被客戶告派出所詐騙,因而得網上通緝,恰好自己生分證得丟失去派出所補辦身份證,得當場抓住!



移交到事發派出所,跟想象裡得不同。總覺得派出所很可怕得地方。或者跟電視劇裡一樣,有什麼刑訊逼供啊什麼得,自己手機和所有通訊切斷了,那股無助沒法言語!

進去得時候先給我換一身衣服,領取一些洗漱用品,牙膏,牙刷。毛巾。箱子,吃飯得碗和勺子,分配到倉室,安排床位睡覺,一間大概睡15個人左右,環境也還不錯,晚上還有輪流值班!

剛開始進去怎麼樣都睡不著,第二天起來是做晨練,7點起床跟著大家一起聯繫,做一些簡單得左右轉,然後吃早餐,粥和鹹菜,吃完早餐就是自由放風時間,看看書或者聊聊天咯,新進去得收押人員要背裡面的監規!每個人都要會背!

中午12點吃飯。飯後午休2個小時,下午又是自由放風活動,晚上6點左右吃飯。6點辦洗澡,7點開始點名,點名後就是看電視,節目隨便看,最晚看到晚上11點,看不看自己隨意,也可以早點睡覺!

裡面可接受家屬每月寄來400元錢,用於購買零食或者其他生活用品,家屬也可以,自由通信,送衣服,都是由自己的倉管民警代收!

一般嫌疑犯,檢察院沒有批捕前要在看守所呆37天。不構成犯罪可放出,構成犯罪,正式批捕,就得在看守所等到法院判刑,在轉去監獄,正常這段時間大概是5個月左右!

裡面現在關押的人都很文明,相處都很和諧,打架鬧市的幾乎很少,進去了失去自由。

本人第關押32天,檢察院不批捕被放出。認定為民事責任!

儘管這樣。也讓家人擔心了不少,自己也進去深刻體會了一回,做什麼本本分分就好,失去自由你就會什麼都明白了,自由有多好!

願所有朋友,不要去體驗一回這樣的生活。外面的世界是美好的 且行且珍惜 好好做人,好好做事


南寧夜玩小達人

喝酒的人話多脾氣大,喝了酒開車兜兜風特別爽,但是要被交警查到了那就一下熊到家了,哭爹喊娘不讓驗血。最後在警察的強制驗血下證實為酒駕,吊銷駕照,拘留15天,暗無天日的日子來了,我曾經就到拘留所裡旅遊了15天。

當把我帶到看守所,要先搜查衣兜有沒有違禁品管制刀具,皮帶要收走。錢財手機暫時放到警察局登記備案,釋放的時候再歸還。一切檢查完畢,警察把我送進號裡,也就是小黑屋。



我進去以後,什麼都不在乎,所有人橫眉豎眼看著我,我低著頭坐到了尿桶旁邊。然後在別人竊竊私語的時候,應該是要體罰我,我來了個先發制人,在他們裡邊找了個體力瘦弱、中等角色的人,走到他跟前一言不發照他胸脯上狠狠踢了一腳,他頓時喘不過氣來,兩眼看著我哇哇大叫。警察聽到聲音,站在門口大聲喝斥:“怎麼了?誰打架了?”被打者說:“他打我,踢我的胸口。”我裝作很無辜的樣子:“我剛進來害怕的不得了,他們不打我就燒高香了,我怎麼敢打人?”警察肯定相信我,就說一句:“別找事。”就走了。


這時全場鴉雀無聲,沒人敢再來找我的事。我這叫殺雞給猴看,以振群威,其餘的立馬對我刮目相看。我被尊為上座,有人給我扇扇子給我捶腿,飯來了有人給我端,如果有來探監的,帶的好吃的要先給我。不過挨我打的那個人我對他最好,我讓他挨著我坐,好吃的我倆分,時不時問他還疼嗎?令人二十四小時幫他揉胸脯。

最後幾天我還可以出去乾乾活、見見陽光,活不重但是有點髒,沒事兒,回來以後有人給我擦身子洗衣服。還有人送我一套新衣服,那是他家人探監的時候給他帶的,不過這身衣服讓我倒了血黴了。他比我提前釋放了一天,當時他家人接他出去,發現少了一身衣服,就大喊了起來:“怎麼回事,你的衣服呢,是不是被別人搶了?”後來警察把我帶出去,讓我把衣服還給他了。
過了一會兒警察提審我:“你好厲害,敢搶別人的衣服,我看你有多厲害。我讓你搶!我讓你搶!我讓你搶!一一一一”半個小時後我回到了小黑屋。渾身疼得我一夜沒有睡覺,因為明天我要被釋放了,睡不著是不是因為我太興奮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