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zichen
住宅有关电梯费用是分两种:大修改造维修费用、电梯日常使用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说,电梯的大修改造费用应由所有业主,包括一楼的业主都要分摊。因为电梯是建筑重要设施的一部分,本单元业主有责任承担共用设施的维修费用,理由是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70条这一条款说明,如何分摊的是没有异议了,那么具体怎么分摊呢?
有人说按楼层分摊,一楼定个基数,二楼加一点,三楼再加一点,这是一个思路,但是,无法规支持,操作中对于不同楼层加多少也各不相同,操作性差、扯皮多。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是权利和义务的问题,前面说到的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一楼的业主与每个楼层的业主在义务和权利上是相同的,都是根据建筑面积确定票权!
这与日常是否需要乘坐电梯和乘坐多少次没有关系!
我的建议是按单元面积的平方费用分摊,单元平方费用乘以每家的建筑面积而得出的费用最为合理。以电梯大修10万元计, 本单元各户共计1万平方总建筑面积,那么从一楼到顶楼,每家按10元/平方米费用乘以各家建筑面积,收以总数10万元维修费。
这样处理既符合法要求也相对简单,规则明确处理快速。
在很多时候,做事情绝对公平难以做到的,只能想办法趋向公平。
有疑问,请留言交流,见言即复
老包有时不在线
先说下个人的建议
如果电梯坏了,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分摊方式进行分摊
(只能说是相对合理,并有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1楼住户免交电梯维修费
2楼住户交的电梯维修费为基础值
3楼及3楼以上按同比率在电梯维修基础值上,增加电梯维修费
例如2楼住户:200元/户,3楼住户220元/户,四楼住户242元/户以此类推
ps:这个方法也是有一定的法律支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只要协商好,形成约定,那就没问题了
如果维修成本过大,每户分摊费用过高的时候
可以约定只有交电梯维修费的住户使用电梯,没交费的不可以使用电梯
同时给电梯增加刷卡功能,只用交纳电梯维修费的住户可以使用电梯
个人建议说完了,再说正常分摊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所有楼层的住户都有义务交纳电梯维修费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也就是说:只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开始维修电梯,且所有业主应共同承担电梯维修费用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也就是说:电梯维修费用应该按照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总结起来就是说:全部业主按照各自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来进行分摊电梯维修费
但如果按照这个方案进行的话……
那么电梯一时半会是修不好的
低层业主不着急维修,高层业主着急维修
就有可能开始互相说自己的理由了
电梯我可以不用…你有义务承担费用…
谁爱修谁修,我就喜欢锻炼身体…你这是不道德,违法的行为…
大概就这样分成两派(或增加一个中立派)
没个半年、一年的时间基本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有可能最后都会走法律流程,那么时间就更长了
个人感觉还是按照我说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比较靠谱
而且可以参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费用分摊方式
老旧小区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方案,也是不同楼层不一样的
(ps:维修电梯比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容易多了,因为没有采光、安全、隐私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