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未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5月29日上午9时,诸暨市检察院举行了“未检工作主题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

诸暨未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诸暨未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会议汇报了2015年以来诸暨未检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2015至2017年,诸暨检察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38件62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9件478人、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案件119件147人。总体来看,近几年诸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正在逐年减少。在办案过程中,诸暨检察院积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所蕴含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在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犯罪惩防与权益保障方面,坚持将保护开展在前头,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将风险防控在萌芽,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未检工作品牌。主要做法如下:

(一)传承人本理念,注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1.践行“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殊性出发,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成年人犯罪逮捕、起诉标准,加强逮捕、起诉必要性审查。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总体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不捕率从2015年的20%上升至到2017年的58.7%,不诉率从2015年的13.9%上升至到2017年的23.5%。在工作中试行未成年人人格甄别机制,建立不捕、不诉告诫制度,根据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教育改造难度,实行宽严分流,有的放矢地采取法律措施和帮教手段。自2016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对5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人格甄别,通过甄别对27名涉罪未成年人不予批捕、20人不予起诉,均未发生脱逃等妨害诉讼行为或者重新违法犯罪。

(二)寻求社会支持,构建群策群力的矫治帮护体系

1.建立“家居式”观护基地。联合共青团,在社会工作者中招募热爱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具备相应能力素质的人员,组建“检馨”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队。在具备一定基础设施条件的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通过帮教基地和司法社工相互配合,就近帮助矫治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组织开展去标签化的公益劳动、法治教育等活动,使未成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体会到社会的关爱和正能量,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

2.探索“订制式”帮教机制。综合研判个案情况、人格特点和矫治资源等,从心理、行为、身处环境三个维度,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特点量身定制帮教方案。如对在校生,帮教方案侧重培养其责任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对社会青年,侧重增强劳动技能、鼓励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意识等。2015年以来,已成功对26名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经后期回访,均能融入社会,走入正途,无一人重新犯罪。

3.采用多样式的帮教手段。依托农村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相对不诉、刑期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开展“跟踪式”帮教,消除再犯罪可能。依托专业帮教团队和帮教基地,对处于考察期内的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开展“介入式”帮教,确保其能回归社会。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对社区服刑未成年人开展“监督式”帮教,提升社区矫正效果。如我们对少年犯吴某某跟踪帮教十年,从少管所的探望教育,到假释期的谈话谈心,再到刑罚执行完毕后的关爱帮扶,如今吴某某已成长为年营业额千万元的电商经营户。

(三)把握预防核心,源头防控未成年人犯罪风险

1.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被侵害的多发领域、执法司法的盲点和“浅水区”,通过未检白皮书、检察建议等形式,加强情况研判和风险预警,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特殊司法保护的有效措施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如在办理肖某某等人强迫劳动案中,发现部分企业使用童工问题,遂提出加强检查、禁用童工、保护未成年工人合法权益的建议,并促使人社部门对全市中小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规范了企业用工问题。

2.积极做好法治宣传。针对校园欺凌、校园裸贷、性侵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拒绝校园裸贷等法治宣讲主题课。三年来,共巡讲50余场,覆盖学生人数超过3万人。此外,联合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卫生等单位,通过录制法治微课,参与组织“我快乐、我成长”大型公益演出活动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3.积极开展关爱服务。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司法保护相对薄弱的问题,诸暨检察院特别成立“检馨”志愿者服务队,联合民政、教育、流管、红十字会、心理卫生协会等单位实施“情感依恋关怀项目”、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专项行动等。自“检馨”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一年多以来,每周如期开展志愿服务,在关爱帮扶的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授情绪管理、压力释放等心理学知识,让留守儿童感受检察关怀。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的征程,诸暨未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主动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融入新时代发展新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生福祉的期盼,为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推动诸暨“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检察机关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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