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要租水田建光伏发电站,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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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建光伏发电站,可以惠及农户,提高集体经济,提升新农村建设,这项基础设施建设很好呀,对咱们老百姓们非常有利啊!

但如果是租用农户的水田来搞这项建设,我觉得似乎有点不划算,而且不太合理!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1条明文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将耕地转为非耕地”;

一、水田作为耕地中的宝贵土地资源,有着便利的水利条件,是生产稻谷等重要粮食作物的基本农田,是农民的吃饭田,更是保命田;应该被严格的保护起来!

在我们这里,由于地处高原,水田稀少,旱地是村民们的主要耕地;有水田的人家和村庄,是十分令人羡慕的,不仅有自家种的大米吃,而且在不栽种水稻的季节,由于有充足的水源,还可以用来种蔬菜去卖,增加农户们的经济收入。

因此,这些水田都早已被列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人和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不得轻易地去触碰这根红线!



二、水电和光伏发电,是一种绿色、清洁的新型能源,对环保事业极其重要。

在农村兴建的小型光伏发电站,能有效利用自然资源、节约用电成本、改善农村用电状况,更是新农村建设的好项目。

三、村里在建设光伏发电站的同时,村集体更要做好基本农田的保护工作,对农村集体土地做好统筹协调。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去利用村里一些阳光条件充足的空闲地、荒地等非农耕地,来实施这个好项目,让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效益。

所以,不能仅仅只为了项目而搞“项目建设”!贪图水田平整、光照好等的便利条件,轻易做出租用农户水田、以牺牲肥沃土地、顾此失彼的来搞这个项目的决定。这样去做,会更加的得不偿失了!



金水致力于解答“农村因土地而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这里,不仅是为了做好回答,更是为了我们的和谐、稳定、幸福,金水和大家一道希望:“村领导们一定要将好事办好,认真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在尽量避免使用、租用水田的基础上,带领村民们在村里顺利建设实施好光伏发电站,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搞好美丽村庄建设”。


金水农家

村里要租水田建光伏发电站,合不合法?



没有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耕地非农业建设设施都是违法的!建设光伏发电站是一件有利于环保的好事,但是也要遵从国家土地规划使用的原则下进行。




同时规定也指出:非农业建设用地可以利用劣地及荒地,如果需要利用耕地的,应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我是豫见新农人,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浅谈观点,所有不同还请批评指正!


豫见新农人

租用农田搞光伏发电,别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里有很多地都荒废了,把土地利用起来搞光伏发电我觉得还是可行的,也没有污染现在特别是好地都荒废了,现在很多地你放在那里荒废也是荒废了,还不就租给别人搞光伏发电,也是对地方做出一定的贡献,而且也不是白租,每年还是有一定的补贴,也没有污染我觉得这个可以,我个人还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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