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殺不死我們的困難,都會使我們更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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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得說回來,沒有一樁事是容易的。” ——海明威

只要殺不死我們的困難,都會使我們更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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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馬爾克斯30歲了。

他逃過兵役,得過兩次淋病,義無反顧地每天抽60根劣質香菸,

在巴黎街頭遊蕩,為《先驅報》撰寫專欄賺取聊勝於無的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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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亞·馬爾克斯

有一日,我的天啊!隔著聖米榭勒大道,他居然看到了自己的偶像!

或者,至少,吻吻他的大腳趾,來個敬而遠之的親近?

事實上,那一刻他擺了個人猿泰山的姿勢,雙手圈在嘴邊,向著街對面大喊:

“大——師——!”

偶像很淡定,好像知道根本不會有第二個大師,轉過頭來,對馬爾克斯大喊:

“再見!朋——友——!”

但他們永遠沒有再見。

這就是我景仰的大師海明威,他就像那個早晨一樣,永恆不滅然而又曇花一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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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後,馬爾克斯寫出了魔幻現實主義巔峰之作——《百年孤獨》,並最終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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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海明威,我總覺得只有把他塞進瓶子裡,他才能看到人生的瓶頸。

3歲,老爸遞給他一根魚竿,然後袖手旁觀他如何用正在吃奶的勁兒把大鱒魚拖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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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時海明威

10歲,塞給他一把沉甸甸的獵槍,難道希望他會“立地成佛”嗎?

14歲,這回是海明威自己帶上拳擊手套的,好像他首次對壘的就是一位職業拳擊手。

據傳說,他整場都在對臺下的吃瓜群眾喊“我還沒有被打倒”。

然後左眼便被狠狠揍了一拳,差點沒瞎了。

職業拳擊手的第一要訣是:迎拳而上,且不可閉眼。海明威算是無師自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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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天妒英才”這個詞兒的語言學家說,就是他奶奶的海明威這號人逼出了這個詞兒。

已經是頗有天賦的拳擊手了對吧,

他還游泳第一,田徑第一,

他還長得帥,唇紅齒白,濃眉大眼,女同學總嗔怒地說:

“我們有時候真討厭他......”

而且他還是個文藝青年,小小年紀就有多篇文章變成了鉛字。

文風卓然,人家通篇玩的是對話架構,欲言又止,引人入境,咋又那麼真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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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某人身體素質達到“健將”水平,且文采飛揚,且崇尚“打碎牙和血吞”的暴力美學,

他適合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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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美國在最佳時機進入了一戰節奏,

從小和爺爺看了三十多遍電影《一個國家的誕生》的海明威十分確信這場戰爭就是為他量身定製的。

可惜,徵兵官以近視眼這個事實殘忍斬斷了他的夢想。

......

“看到木有,這就是我的軍裝!”

身穿一套淺泥色軍服,腳蹬一雙短筒皮靴的海明威逢人就嘚瑟,

好像上海話管這幅德行叫“神兜兜”。

然而,接下來的鏡頭卻是——“轟”的一聲巨響。

據說,當今一枚203毫米的加農炮可以轟出27041塊彈片,但海明威也沒在今天的敘利亞做志願者。

一戰時的炮彈威力有限,醫生數了數,他共中了227塊彈片,

Anyway,海明威只記得在自己昏迷之前,好像在為戰壕裡的士兵分發巧克力。

那次醫生先後給他做了五次手術,換了一個白金做的膝蓋,才勉強撈回了他的小命。

1919年,海明威胸前佩戴著光燦燦的十字勳章,卻拄著雙柺黯然回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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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戰爭本來就不是金戈鐵馬、氣貫長虹的王者榮耀,而是羅素所說的“決定誰留下來”的0、1遊戲。

它給海明威的身心都帶來了巨大創傷,

以至十年後,他才有勇氣將這段過往詮釋為小說《永別了,武器》。

其中,每個凝練的句子都承載著追問與傷痛的巨大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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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曾在其小說《流動的盛宴》扉頁上這樣題詞:

假如你有幸年輕時在巴黎生活過,那麼你此後一生中不論去到哪裡她都與你同在,

因為巴黎是一席流動的盛宴。

這句話儼然成了今天巴黎的名片。

海明威為什麼這麼愛巴黎?對比當時他在家鄉的處境便可略知一二。

“我每天坐下來一遍又一遍的寫......我鼓足勁兒寫,可就是沒人要。”

“缺乏時代性、創新性、深刻性。”好友安德森一語道破他作品的稚嫩之處,

他勸海明威去巴黎尋找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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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莎士比亞書店

所以,如果說喀山是高爾基的大學,那麼巴黎就是海明威的大學。

不幸的是,他窮得叮噹響,只能帶著新婚妻子租住在巴黎最廉價、最骯髒的旅館,

最慘的時候兩人四目相對,弔詭得靠嚼韭菜度日;

幸運的是,“莎士比亞書店”的女老闆贊他陽光,乾脆免了租書錢。

從此,聖米歇爾廣場的一間小咖啡廳裡就多了位健壯帥氣的小夥子,

一支筆、一冊書、一個本,一杯牛奶咖啡的熱氣裊裊上升,溫潤著海明威全神貫注的雙眼。

海明威喜歡隨身攜帶一張表格,上面寫著:455、570、462、1250........

他可沒興趣破解費爾馬定律,這是他記錄的每日寫作字數,時刻提醒自己寫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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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習慣於稱那些具有非凡成就的人為天才,後來海明威也獲此殊榮。

不過馬爾科姆在《異類》中指出:

人們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並非天資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續不斷的努力。

1萬小時的錘鍊是任何人從平凡變成超凡的必要條件。

理想情況,如果按照每天8小時,每週5天計算,1萬小時相當於4.7年。

海明威更瘋狂,他是seven-eleven,每週7天,每天11小時。

據傳說他最高記錄能夠一天用掉7支鉛筆,

但海明威在文學上的專注與勤奮卻是毋庸置疑的。

1925年,在好友安德森的幫助下,他出版了短篇小說集《在我們的時代裡》,

海明威,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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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王阿里曾說:

你們要是和我一樣卓越,就會理解,謙虛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

然而當年剛剛小有名氣的海明威就對此深有體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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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與菲茨傑拉德

那位寫了號稱最美英文小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的菲茨傑拉德對他說:

“你丫的《春潮》,大概是美國人能寫出的一本最好的戲劇性的書了!”

這給海明威樂的,立刻便將此書出版。

可此書好似一枚重磅炸彈,又把他炸飛上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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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哪根神經錯亂,海明威居然在《春潮》裡,將包括傾力幫助過他的安德森在內,

當時美國文壇幾乎所有大碗兒橫掃一番,什麼斯坦因、福特、劉易斯......統統嬉笑怒罵地諷刺調侃。

用語之辛辣,批評之刻薄,氣得安德森從此和他斷交;

氣得大作家斯坦因怒火中燒,以至指著自己的捲毛狗呵斥:

滾!裝扮成海明威的德行,記著給老孃表現得兇狠些!

對此,海明威卻滿不在乎,他反而叫囂道:

“寫作在我看來就是建築......老舊的巴洛克式建築見鬼去吧,我要讓地球顫三顫!”

他可真是“手持菜刀砍電線,一路火花帶閃電”的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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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吉米·布林》、《太陽照樣升起》、《午後之死》等既叫好又叫座的小說陸續出版,

海明威的錢包鼓起來了。

他在擁有“落日故鄉”美名的基韋斯特島買了一棟二層小樓,面朝大海,春暖花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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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與第二任妻子保琳

他開著一輛黃色福特轎車(那時絕對是最騷氣的汽車顏色)帶著老婆兜風,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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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著漁船出海捕大馬林魚,每次都與自己的戰利品來張合影,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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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會跑到西班牙借來鬥牛士的紅斗篷,在憤怒的公牛眼前搔首弄姿,然後玩了命的跑,好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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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力馬扎羅山

他又去了非洲打獵,槍嘣了獅子,手刃了獵豹,爬上了非洲最高峰。

然後突然手癢癢,寫了《乞力馬紮羅的雪》,好壯觀~~~!

忘了誰說過:這個世界實際上是瘋子和傻子的世界。

海明威顯然是前者,不過誰又能斷定他不是裝瘋賣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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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應該是這個世界上最複雜、最燒腦、最讓人類本性圖窮匕見的遊戲,

它會高效刺激你身體所有液體、所有激素、所有酶的分泌。

1936年,西班牙法西斯獨裁者弗朗哥發動政變上臺,西班牙內戰全面爆發。

這個西班牙的希特勒,居然命令空軍投下印有“巧克力”字樣的地雷,誘殺反抗者控制區的兒童。

海明威拍案而起,

那個洋溢著拉丁風情的西班牙,怎麼瞬間“一片秋聲,天末危亭”了呢?

去他媽的“落日故鄉”,去他媽的福特汽車,去他媽的馬林魚,去他媽的獅子,

我要讓弗朗哥也去他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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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的海明威毅然加入反抗弗朗哥的“國際縱隊”。

別小看這個東拼西湊的“國際縱隊”,它簡直堪稱“世界文藝明星聯隊”。

西班牙畫家畢加索,法國思想家加繆,

英國作家喬治·奧威爾,還有咱們中國人民最熟悉的白求恩,......

一水兒的大師級人物!

但這場戰爭的結果卻是壞人勝利了,西班牙從此落入法西斯魔掌,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

而作為對這場戰爭的沉痛反思,

畢加索畫出了立體主義畫派登峰造極之作《格爾尼卡》,以超現實的手法,展示毫不扭捏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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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加索《格爾卡尼》

加繆寫出了隨筆集《反與正》,直抵人類在被異化世界裡的孤獨感;

奧威爾寫出了驚世駭俗的反烏托邦小說的《1984》;

白求恩來到中國,繼續和法西斯主義死磕到底;

而海明威也以約翰·多恩的名句為標題,寫出了那本《喪鐘為誰而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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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死亡都是我的哀傷,因為我是人類的一員。所以,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為你而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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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海明威的一生,他呈現給世人的是一種diss死亡的孤傲,還是一種enjoy作死的瘋狂?

似隔著清晨的薄霧,看不清楚。

我們只知道,海明威不是那種會蜷縮在西班牙失敗陰影裡鬱悶嘬煙的人。

1939年,在抗日戰爭最艱苦卓絕的段落,他奔赴中國採訪,

在蔣委員長為他舉行的歡迎舞會上,他被醉生夢死的國府高官們震驚了,悻悻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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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宋美齡、海明威、他的第三任妻子瑪莎

1942年,他腦洞大開,竟然把自己的豪華遊艇改裝成反潛偵查船,還召集了一票酒鬼、妓女、賭徒,成立了“私家”情報組織,


毛遂自薦為美軍探測加勒比海德國潛艇的行蹤;

1944年,諾曼底登陸戰役,他和盟軍一起登陸歐羅巴,親眼目睹了一支3000多人的部隊怎麼變成500人的。

他費盡心機混上的轟炸機,險些被德軍密集的放空炮火擊落,

他卻像個熊孩子似的對飛行員說:

“咱們回去再看眼轟炸效果吧!”

“我嘞個去!”崩潰的飛行員差點對他豎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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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威與卡斯特羅

好吧,即便是二戰結束了,他也不閒著。

卡斯特羅不但帶著魚竿來了,還叫上了他的小夥伴,那個人就是切·格瓦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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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特羅、切格瓦拉

恍惚間覺得,海明威分明就是阿甘嘛。


他幾乎見證了他那個時代所有的重要場合,與那個時代所有的牛逼人把酒言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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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時不得不承認,時間會讓你成為你想成為的樣子。

對於已經變成老頑童的海明威來說,人們不再期待他再有什麼優秀作品問世了。

然而,就在此刻,他的《老人與海》橫空出世,如大地驚雷,震得整個文壇天崩地裂。

並一舉囊括普利茨獎和諾貝爾文學獎雙料桂冠。

海明威終於如小說中所說的:

人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一個人可以被消滅,但不能被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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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這句話,很有些人不屑一顧,以他的死為佐證,諷刺說:

“海明威不過是在胸脯上粘了毛,冒充硬漢。”

世情迷,人情朦,是非難逃,人言可畏。

事實上,海明威一生有記載的受傷就多達17次之多,

包括他兒時拳臺上被重擊的左眼,一戰中被炸碎的膝蓋,以及一次車禍中被撞斷的肋骨。

晚年的他備受老傷折磨,想來他瘋狂酗酒麻醉自己也和這些傷病不無關係。

此外,肝病、腎病、高血壓、糖尿病一起向他襲來,

並且他不幸患上了皮膚癌,而且也轉移到了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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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7月2日,海明威用父親留給自己的左輪手槍抵在額頭上——

“砰!”

他好像在瀟灑地說:

哥來到這世界就沒想過活著回去!

其實,又何必硬漢不硬漢,還是斯湯達的墓誌銘寫得好:活過、愛過、寫作過。

便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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