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開口離婚會不會理虧?

夜雨朦空

離婚是有原因的,無論是誰先開口,一定是先說明理由,理由充分就不理虧,理由不足就理虧,這就如同法庭審判,在審判中,原告和被告的身份是平等的,不會因為是被告而受歧視。



作為提出離婚的一方,不理虧不等於不吃虧,提出離婚者,對方如果不同意,就要談判,一般人就會選擇妥協促成離婚,實在不行,才會去法院,因此,主動提出離婚的人,不經過法院,不管虧不虧理,在財產分割上要吃虧。


那麼,有什麼辦法不吃虧呢?如果對方出軌在先,發現後,應該先抓住證據,再保全財產,通過法院來裁決,這僅限於對方有過錯,如果性格不合,提出離婚,就只能協商解決了。

離婚案件中,女方先提出離婚的佔多數,但離婚率並不高,冷靜一段時間、或經過調解,一部分夫妻就和好了,所以,沒有原則性問題不要到法院,要考慮個人影響,雙方過不了也沒必要結仇,畢竟曾經有過一段美好的回憶。


金竹簡情感新說

婚姻自由是人權的重要內容,離婚自由對於婚姻自由而言猶如硬幣的一面。

無過錯離婚是當今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法律所承認,也就是說基於婚姻自由,離婚不需要任何理由。

婚姻自由權利男女平等,愛與不愛都要大聲說出來。

婚姻事關重大,絕非兒戲,慎重選擇人生伴侶,畢竟婚姻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對自己,家人,子女,社會負責。

其實,至於誰提出離婚這並不是最主要的,也不存在誰吃虧的問題,畢竟婚姻法也沒有規定誰提出離婚就要受到制裁。

如果感情的確已經破裂,維持名存實亡的婚姻也沒有必要,儘早解脫,彼此雙方不再煎熬,各自追求下一段婚姻的幸福,但前提條件是要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處理好。

婚姻是基於感情,感情中功利的比重越小,感情昇華就越純淨,感情需要在理智的引導下經營好婚姻生活。

婚姻的長久在於相互理解包容,共同進步,方可始於心動,終於白首!


法律青鳥

謝謝,女方先開口離婚,會不會理虧?

答,不會。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的,感情走到了盡頭,就要選擇離婚。

離婚最重要的一個理由,感情破裂,沒有共同語言。

離婚,無論你是原告,還是被告。在法庭上都是一律平等的,她是不分誰先提出離婚,誰就是理虧。但法院還是尊重事實的。

假如一方,家裡窮,另一方家境富裕。會考慮照顧一下對方的。


中國聲音——喬存興

女方開口離婚,不一定理虧。

但先開口的,會在經濟上做出一定的讓步,男方才會同意離婚。

因為是女方想離開,所以男方會抓住這個點,從經濟上得到一定的補償,以彌補心理上的失落,才會放手。

同理,如果是男方先提出離婚,那女人也會得到男方給的一定好處才會同意離的,這是補償心理。我失去你,那你也要給我一些補償吧?得到經濟上的補償從而彌補心靈的失落。


開心陳皮5

這個問題,本人發表一下看法,望大家積極評論。女方不會理虧,但心虧了。女人在婚姻中所承擔的責任看似一些簡單的事情,其實女人承擔的責任超過男人的十倍,百倍不等。如孩子生病了,一天二十四小時孩子基本上都在母親的懷裡,母親的心裡可以說焦急如火,談不上休息吧。就從這一點看,離婚時女人心虧大了,一般男方都是卡女方的,如扶養權基本上都是給女方了,可是扶養費不予積極支付,甚至拒付。故女人永遠是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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