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唐县琉璃寺镇人大主席王传超因辖区发生多起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被问责

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王传超任高唐县琉璃寺镇党委副书记期间,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辖区内发生多起村干部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涉及金额14.64万元。王传超作为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高唐县纪委给予王传超党内警告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