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臨清市老趙莊鎮未按照聊城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及時開展“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工作,致使轄區內“小散亂汙”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被依法取締。孫陽履行環保工作主體責任不力,聊城市紀委給予孫陽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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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9 10:03:21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2017年,臨清市老趙莊鎮未按照聊城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要求及時開展“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工作,致使轄區內“小散亂汙”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被依法取締。孫陽履行環保工作主體責任不力,聊城市紀委給予孫陽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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