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版《土地管理法》實施,農村建房有重大調整

近幾年農村土地政策變化很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農村土地管理法》的修正。2017年5月,國家對《土地管理法》提出了修正意見,並通過了審核。而新版的《土地管理法》將於2018年全面實施。

土地政策的每一項變動,都與農民息息相關。那麼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實施,將會給農民帶來哪些影響?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方面。今年開始,以下六類人不允許建房了,違規者將受重罰。

2018年,新版《土地管理法》實施,農村建房有重大調整

第一,未經審批直接動工的。

建房前需提前提交建房申請,審批通過後方可動工,未經審批直接動工的,一經發現,必將重罰。

第二,不符鄉村建設規劃的。

審批通過後,相關部門會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要按照證書上的相關要求建房,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將予以相關的懲處。

2018年,新版《土地管理法》實施,農村建房有重大調整

第三,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

各地區分配的宅基地都是有相關的佔地標準的,分到的宅基地面積多大,房屋就只能建多大,不允許超過規定的標準。否則是要被罰款或拆除的。

第四,高度超過規定標準的。

目前國家明確規定,農村房屋佈局分為垂直分戶(建築層數2-3層)和水平分戶(建築層數4-5層),每層高度不得超過3.3米。如果超高是要被嚴懲的。

2018年,新版《土地管理法》實施,農村建房有重大調整

第五,在宅基地區外建房的。

農村土地都有規定的使用分類,農房只能建在宅基地規劃區內,除此以外都屬於違規建房,尤其是在耕地農田上建房的,一經發現責令退還土地、拆除地上的房屋。

第六,非村集體成員建房的。

近期的兩會上,國家再次強調,禁止城裡人到農村買宅基地建房。另外農轉非以後,也不能在村裡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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