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公司关于对2017-18赛季1/4决赛深圳对阵广厦违规情况处罚的函

各俱乐部、赛区:

2018年3月13日,2017—2018赛季CBA联赛季后赛四分之一决赛(场序387),在深圳新世纪烈豹俱乐部马可波罗篮球队(以下简称“深圳队”)与浙江广厦猛狮俱乐部广厦控股篮球队(以下简称“广厦队”)的比赛进行到第一节还剩5分24秒,广厦队4号福特森做出向裁判员吐口水的动作。另外,在本场比赛结束后,深圳队助理教练员克雷格到记录台大声辱骂临场裁判员。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2017—2018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以下简称《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广厦队4号球员福特森处以通报批评、停赛1场(停赛场次为2018年3月16日四分之一决赛,场序391)、罚款5万元的处罚。

根据《纪律准则》第三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深圳队助理教练员克雷格处以通报批评、停赛2场(停赛场次为2018年3月16日、3月18日四分之一决赛,场序391、395)、罚款10万元的处罚。

以上人员罚款的缴纳请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

特此函告。

CBA公司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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