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熱議光伏“5·31”新政專家建議儘快完善相關政策

业内热议光伏“5·31”新政专家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政策

6月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佈的一份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5·31”新政),這在行業掀起了震動,引起了行業人士諸多討論。

暫不安排今年普通電站建設規模

根據上述通知,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在國家未下發文件啟動普通電站建設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建設。

此外,上述通知還進一步明確要規範分佈式光伏發電,今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即10GW)規模用於支持分佈式光伏項目建設。考慮今年分佈式光伏已建情況,明確各地5月31日(含)前併網的分佈式光伏發電項目納入國家認可的規模管理範圍,未納入國家認可規模管理範圍的項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但令業內頗受爭議的是,國家能源局公佈的數據顯示,去年以來,分佈式光伏發電呈現高速發展態勢,2017年新增裝機近2000萬千瓦,同比增長約3.6倍;今年1~4月,新增裝機已經實現8.75GW。

王斯成在意見信中指出,三部委文件的出臺,也意味著2018年國內光伏市場規模壓縮到25GW(分佈式10GW,領跑者基地+光伏扶貧10.7GW,2017年普通電站項目大約5GW),僅僅是2017年53GW的47%。他認為,若真執行,國內外光伏市場的總合不會超過65GW,光伏製造業將會有56%的產能閒置,對光伏產業來說是非常大的衝擊。

國家能源局發佈的解讀文件則指出受限原委,表示這幾年普通光伏電站發展很快,部分地方出現棄光問題,這既是緩解消納問題,也是為先進技術、高質量光伏發電項目留下發展空間。此外,近兩年分佈式光伏一直保持迅猛增長的發展勢頭,部分地區呈現出發展過快,與電網不協調等問題。

電價下降是另一大焦點

“5·31”新政中另一個引起行業討論的焦點在於電價下降的問題,通知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I類、II類、III類資源區標杆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5元、0.6元、0.7元(含稅)。所有普通光伏電站均須通過競爭性招標方式確定項目業主。招標確定的價格不得高於降價後的標杆上網電價。”

在接受央視新聞採訪時,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長李創軍指出,此舉是希望通過競爭方式降低上網電價,下一步將在試點基礎上,出臺鼓勵光伏發電與用戶直接交易等政策,降低交易費用,提升光伏發展質量,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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