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下發禁噪令:禁噪期的具體時間、區域、場所及處罰方式……都在這裡了!

近日,蘭州市環境保護局下發《關於加強中、高考和高中學考及“蘭馬”賽事期間相關噪聲汙染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6月1日零時至6月29日24時為噪聲汙染禁噪期。在禁噪期內,停止夜間建設、建築施工許可的審批(搶修、搶險施工作業除外),市政、房建、拆遷、拉運、裝卸等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自19時至次日7時停止夜間施工;中、高考和高中學考考點周圍500米範圍內的工地全天停止施工。

中考(6月16日至19日)、高考(6月7日至8日)和高中學考(6月28日至29日)及“蘭馬”(6月10日)賽事期間,各施工單位要提前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

文化娛樂場所、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場所邊界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超過國家噪聲標準的,必須停止營業。噴漆、切割、維修等產生商業噪聲的一律全天停止作業,減少和控制因商業行為帶來的噪聲汙染。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對違反規定的要強制拆除。嚴格控制室內裝修活動。每日12:00至14:30、20:00至次日8:00,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築物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作業。

嚴控道路交通噪聲,嚴格落實禁止鳴號的規定,並提前想做好告知工作,期間要安排人員上路專項檢查城區內車輛鳴號現象,確保不因車輛運行產生噪聲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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