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创大数据交易体制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4月14日将迎来正式运营三周年,历经探索与实践,首创大数据交易体制,赢得2000多家会员认可,已接入225家优质数据源,可交易的数据涵盖30多个领域,可交易的数据产品达4000多个,有力驱动了我国数据要素流通融合,走在全国前列。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首创大数据交易体制

该体制主要由数据交易规则、交易模式、交易制度共同组成。立足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从无到有,建立起了这一体制,不断完善,为我国数据交易制度的确立献智献策;同时,打造国际一流的综合性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贡献中国数据智慧。

交易规则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由于是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在成立之初没有任何先例可循,先行先试,创制八大交易规则和十大标准及规范,划定了绝不交易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涉敏的底层数据必须清洗、脱敏方可交易的底线,从而与数据黑市鲜明区分。

通过自主开发的交易系统,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将交易规则融入其中,基于数据交易实践,利用技术予以优化。在2017年“数博会”期间,上线3.0版交易系统,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数据确权。2018年应邀参加国家科研项目,偕同课题组成员,研发数据交易技术支撑体系。

交易模式

自2015年4月14日正式运营以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一直采用佣金制,但是在探索中发现,大数据交易所真正的价值在于聚合数据,使得数据之间碰撞、融合,大幅减少会员整合外部优质数据、变现数据资产的时间成本,大幅提升数据增值空间,从而充分释放数据价值。

基于此,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2016年4月24日取消佣金制,正式采用增值式交易服务模式。不同于商品交易和股票交易,数据可以反复交易,无限增值。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已在全国布局11个服务分中心,稳步扩大数据交易“朋友圈”,数据交易“规模效应”正在凸显。

交易制度

2016年“十一”前后,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推出《数据交易风险控制守则》、《数据源管理办法》、《数据交易资格审核办法》、《数据应用管理办法》、《数据交易结算制度》等系列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数据交易安全,维护数据交易方合法利益,促进数据要素有序流通。

据此,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参与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国信标委《大数据交易标准》等的制定,成为全国信标委“大数据交易标准试点基地”,发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702公约》、《贵阳大数据观山湖公约》等成果,引领数据交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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