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非主流婚俗,拋繡球招婿,比武招親,哪個更靠譜?

吳承恩在《西遊記》“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一回中描寫了這樣的情節:唐僧的父親陳光蕊科舉高中狀元,跨馬遊街三日,趕上丞相殷開山拋打繡球卜婿,“小姐一見光蕊人材出眾,知是新科狀元,心內十分歡喜,就將繡球拋下,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一番禮節之後,陳光蕊與殷溫嬌拜天地,同攜素手,共入蘭房。

古代非主流婚俗,拋繡球招婿,比武招親,哪個更靠譜?

殷溫嬌為殷開山之女,大家閨秀,小名叫“滿堂嬌”,言外之意,濟濟一堂的人就屬她最嬌美。如此人物是不愁出嫁的,為何會通過拋繡球這樣草率的行為來選取自己的夫婿呢?而繡球砸中的偏偏又是新科狀元,細想之下實在讓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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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在古代文學及影視劇中,我們常常看到與殷溫嬌類似的情節:女子到了婚嫁的年齡,就提前預定好在某天拋繡球招婿,讓求婚者聚集在樓下,女子轉過身向下拋繡球,誰得到了就將成為女子的夫婿。這些女子要麼是有錢人家的小姐,要麼是官員之女,甚至還有名震一時的妓女也會通過拋繡球的方式來選擇自己的意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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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作品的不斷渲染就容易給我們一種錯覺:拋繡球是古代選夫或婿的普遍做法的。其實不然,翻閱歷史,我們並未見到有關拋繡球招婿的有關記載。古代婚姻講究門當戶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很少主動或有權力選擇自己的另一半的。一方面,繡球作為一種道具,一切由人操縱,實則為女子提供了主動選擇的機會;另一方面,通過繡球選中夫婿是小概率事件,其結果多半選的不是意中人。綜合來看,拋繡球絕不可能是當時婚姻的主流做法,雖然不是主流,並不代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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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嶺南一帶,很早就有一種叫做“飛砣”的武器,青銅鑄制,投擲獵物。隨著社會的發展,飛砣也逐漸發展用繡花布囊做出的繡球。繡球並非狩獵用,而是人們娛樂玩耍、溝通感情的一種媒介。由於繡球由壯族姑娘手工製作,樣式各異,時間久了,就成為男女青年表達情愛的一種方式。

關於這種繡球的功用,宋代詩人朱輔在《溪蠻叢笑》中寫道:土俗歲極日,野外男女分兩朋,各以五色彩囊、豆粟往來拋接,名飛砣 。宋人周去非在廣西桂林任小官多年,東歸後寫了《嶺外代答》一書,書中也有“男女目成,則女愛砣而男婚已定”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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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砣即繡球,男女拋接繡球,以此婚定,至少說明在宋代的嶺南一帶已然成風。這種習俗只是少數地區的一種風俗為何變為大眾所知呢?目前,仍未有統一的說法。我們雖然不能確定最初的源頭,但也不排除這樣一種可能:嶺南拋繡球的婚俗,經文人記載,北上傳播,及至加入元雜劇、演義小說中,變得廣為人知了。

古代非主流婚俗,拋繡球招婿,比武招親,哪個更靠譜?

在古人非主流的婚俗中,與拋繡球相類似的是比武招親,女方設擂,眾人比武,武功最好者獲得婚約。舊唐書就曾有李淵“比武招親”得勝迎娶竇氏的記載。相比之下,比武招親則要靠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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