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汇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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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本科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29日20时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7月25日8时——7月26日20时

考生要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招生政策规定后,按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3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类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技术专业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

本科一、二批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可以填报10所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2.填报时间: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

(二)专科志愿

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7月25日8时至7月26日20时。

(三)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设置6个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2.填报时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切记不要泄露。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

《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经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今年北京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稳中微调,报考飞行技术专业今年首次要填志愿, 高考外语听力一年两考,部分加分政策做出调整。

三项变化

变化一: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要填志愿。

从今年起,报考海空军、民航等招飞的学生,要在本科提前批A段填报志愿。

变化二:

高考外语听力一年两考。

北京市高考外语听力今年开始实行一年两考。英语科目第一次听力考试于2017年12月16日进行,第二次听力考试于3月17日进行,采用计算机考试模式;其他外语科目第一次听力考试于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6月8日进行。

外语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力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变化三:

高招加分政策有调整。

取消5项加分政策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5类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今年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1、省级优秀学生

2、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3、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4、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5、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增加1项照顾政策

公安英模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保留加分照顾政策

加20分

今年本市有两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

三类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台湾省籍考生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5分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优先录取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 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志愿填报

本 科

本科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时——29日20时

本科提前批

本科提前批设置A、B、C三段

按顺序依次录取

每段均设置2个顺序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 1所高校

每个志愿高校设置 6个志愿专业

▶ A段:

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公安类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飞行技术专业等院校(专业);

▶ B段:

“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 C段:

“农村专项计划”

考生填报时要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 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本科一、二批

本科一批可以填报 6所 平行志愿高校

本科二批可以填报 10所 平行志愿高校

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 6个 志愿专业

考生填报时要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 1所 志愿高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专 科

专科志愿填报时间:

7月25日8时——7月26日20时

专科提前批

设置 2个 顺序志愿

每个志愿填报 1所 志愿高校

每所志愿高校设置 6个 志愿专业

专科普通批

平行志愿

设置 20个 志愿高校

每个志愿高校设置 1个 志愿专业

征集志愿

在各批次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本科提前批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

本科一、二批

本科一、二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本科一批设置5个平行志愿高校,本科二批设置6个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

专科提前批

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

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

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考生要及时关注。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初始密码为登录报名系统所用的密码。

投档规则

顺序志愿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计划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对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本科

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

当报考同一所高校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校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

专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

当报考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院校要分区投放“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北京市属部分本科高校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投放的“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上述区的农业户口考生。

高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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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考试时长以实际听力播放时间为准。

天津

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 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

本科批次(含 A、B 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 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 阶段和B 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 A 阶段和 B 阶段的志愿征询。

山西

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是招生院校录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门调配档案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考生的报考愿望能否实现。考生一定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填报志愿办法及注意事项,详细阅读高校的招生章程,全面了解选报院校及专业的基本情况及录取规则,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志愿一经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招生管理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申请退档;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理由退档。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录取批次。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共6个批次。本科第一批(A、A1、B类)、本科第二批(A、B、C类)、“专项生”批及专科(高职)批次文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艺术、体育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志愿设置。提前艺术、体育本科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和1个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本科“专项生”第一、二批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免费医学定向生院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类)批次分别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分公示类(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非公示类(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一批本科(A、B类)艺术本科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批次设置8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类)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和1个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设置9个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I,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次艺术、体育类院校分别设置1个第一院校志愿、1个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分批次、分时段进行填报的办法。本科提前批、本科“专项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类)、本科第二批(分A、B类)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成绩分布统计和相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本科第二批C类、专科(高职)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实行填报院校志愿不设分数限制,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进行。征集志愿也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布。

所有批次均不设服从院校调剂志愿。对于按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时,将根据院校缺额情况报请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降分征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批次体育类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体育类考生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院校只能选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其他批次,体育类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文、理)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批次艺术类院校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同时投档,艺术类考生提前批、第一批本科(A、B类)、第二批本科(A、B、C类)及专科(高职)批次只能选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与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不能同时兼报。其他批次,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兼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院校志愿。报考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进行填报;报考其他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并填报志愿;报考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陆澳门高校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和确认。

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编号、院校名称、专业编号、专业名称,于规定时间在网上准确填报。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报确认提交后,在本阶段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前要重新登录系统回看自己所报志愿情况,检查是否无误,若有错误需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报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登录密码是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查询成绩、查询录取结果必须使用的个人保密信息,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漏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辽宁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志愿设置

1.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2.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019年我省体育类招生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3.“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4.单设志愿栏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二)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

2. 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三)志愿填报办法、要求

1.2018年我省高考志愿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分为预报和正式填报阶段,正式填报又包含录取前的统一填报、录取中的分批次分阶段的征集志愿填报等环节,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填报志愿的基本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3. 特殊问题处理

(1)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

(2)考生因误操作造成“最终确认保存”,申请取消确认,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取消确认”。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做好相应记录,留存备查。“取消确认”只能在志愿填报结束一天前进行。

4.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省公布的招生规定后,参考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上海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均不分文理。

一、本科阶段

本科阶段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模式。院校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本科阶段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开展招生。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科目要求须相同。同一院校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这些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必须相同。

(一)招生计划编制

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沪本科计划。院校在沪公布计划总额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原则上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计划因报考生源不同,相互之间不能调剂使用。

(二)招生批次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按录取顺序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本科提前批次同时开展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提前部分不设征求志愿。普通部分设2次本科征求志愿。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正常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设置在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

(三)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考生须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本科志愿。

2.志愿填报的数量

提前部分中,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本科艺体类批次分为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2个顺序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特殊类型招生设置1+3个平行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

普通部分中,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的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志愿填报的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

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本人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

填报本科征求志愿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5.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四)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和本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方式投档。

2.投档比例

综合评价批次按1:1.5比例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本科艺体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65%的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本科控制线70%的体育类考生,以及专业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认可的院校自主划线的艺术类考生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按1:1.2比例投档。

特殊类型招生不设投档比例,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后,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

零志愿批次和本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五)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二、高职(专科)阶段

高职(专科)阶段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高职(专科)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具体使用办法在各校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招生批次设置

高职(专科)阶段设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执行加分投档政策。

各批次均设1次征求志愿,统一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实行降分录取政策,是否同意降分由院校自主决定。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数量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设置2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高职(专科)普通批次设置8个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的时间

高职(专科)各批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8月上旬。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3.志愿填报的要求

除被本科阶段录取的考生外,其余符合高职(专科)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专业统考合格成绩。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与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

填报征求志愿时,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艺术类控制线的相关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的资格。

4.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三)投档规则与同分处理办法

1.投档方式

根据各批次志愿性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

2.投档比例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原则上按1:1.2比例投档,已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投档。

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中,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控制线70%的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先进行模拟投档,再根据确定的院校计划数,按1:1比例正式投档。

3.投档流程

按照各批次设置先后顺序,完成上一批次全部录取工作后,启动下一批次投档。

4.投档位序

根据考生统一高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

5.同分处理

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为: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考生志愿顺序,按各自顺序分别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同分同位考生同时投档。

(四)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

院校接收投档后,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专业录取。

2.专业调剂录取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可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该院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内进行。

3.退档处理

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市教育考试院对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1.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2.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综合评价批次、本科普通批次样表)

附1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院校专业组目录(样表)

收藏|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汇总一

注:考生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本人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选考科目完全不对应的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不支持其填报该院校专业组,考生无法填报成功。

附2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综合评价批次考生志愿表(样表)

收藏|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汇总一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普通批次考生志愿表(样表)

收藏|2018年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汇总一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问答

1.《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和2017年有何不同?

为确保本市高考综合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基本延续了2017年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相关政策要求,内容上无较大变化。

2.什么是“院校专业组”?考生可以报考一所高校的多个“院校专业组”吗?

“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在沪招生高校将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在上海开展招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3. 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4. 高考志愿何时填报?

2018年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填报分为本科志愿填报和专科志愿填报两个时段(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5.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6.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投档录取方式是什么?

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了降低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7.高校在投档后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后,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开展录取工作。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若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则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招生院校将综合分析考生选科等情况。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将按照规定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退档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8.征求志愿如何填报?

2018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两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往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

9.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以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为基础,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合理填报志愿。

二是志愿选择应保持一定梯度。填报本科普通批次时,要注意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的思路,梯度填报志愿。

三是要熟悉和适应“院校专业组”的设置方式,充分重视模拟填报志愿的机会。

四是要谨慎填报有限制条件的志愿,建议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以最大限度降低退档风险。

10.考生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如何得到指导和帮助?

一是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本市各区级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和所有高中学校进行学习培训,4月上旬我院将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供考生使用,4月下旬起各高中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模拟演练。请每一位考生都参加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1)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6月中旬出版《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模拟演练所使用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数据均为2017年在沪招生高校的招生专业信息,2018年实际招生专业信息须以6月出版的专业目录为准。

(2)《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及考分》。

(3)2018年高考成绩及其分布表。

三是考试院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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