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 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罗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 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罗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 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市交通秩序整治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不按规定乱停放、使用摩托车擅自占用小型汽车停车泊位、商户摆放“雪糕筒”、水泥桩擅自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不按规定的方向箭头指示标识停放、机动车不按规定的停车泊位格内停放,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二、严禁酒驾、毒驾、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假牌套牌、超速超载、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擅自安装太阳伞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违反前述规定的,一经查获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严禁对机动车进行非法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一经查获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所有的无号牌摩托车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购买相关保险、按规定年检审后方可上路行驶,否则一经查获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包括使用期限超过13年、连续3个周期未审验的摩托车)建议市民可以到豪爵摩托车有限公司(即国际酒店斜对面)或五羊本田摩托车有限公司(即罗定市广播电视台对面)办理有关报废手续。对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一经查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报废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处理。

六、对上列交通违法行为外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之日起实施,特此通告。

罗定市公安局关于加强 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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