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張衛星
性別:男
年齡:28
立案時間:2018年1月16日
身份證號:41062219900729****
住址:淇縣朝歌鎮上街東路和平合同6號
執行案號:2018豫0622執82號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622民初985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河南省淇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9394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舉報電話:0392-7770877(史警官)
案情介紹:原告張清榮與被告張衛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淇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1月16日立案後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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