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地區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招生培養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18〕29 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辦發〔2018〕17號)以及省衛生計生委、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衛科教發〔2017〕3號)要求。
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8年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以下簡稱定向醫學生)招生培養工作通知如下:
一
報考條件
定向醫學生只招收農村生源。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我省統一高考報名條件並已報名參加我省2018年統一高考。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須在我省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農村戶籍。
農村戶籍信息由考生在簽訂協議時提交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核。
3.體檢合格,並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中“無醫學類專業不宜就讀的疾病”的規定。
如報考考生提供信息不實,造成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
招生計劃和招生學校
2018年我省定向醫學生招生計劃為568人。其中,臨床醫學專業(全科醫學方向)招生計劃492人,中醫學專業(全科醫學方向)招生計劃76人(見附件)。
承擔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的高校和招生計劃分別為:南華大學50人,吉首大學100人,湘南學院120人,長沙醫學院62人,湖南醫藥學院60人,邵陽學院 100人;承擔定向培養中醫學專業的高校和招生計劃為湖南中醫藥大學76人。上述招生計劃均納入各高校年度招生總計劃。
三
錄取與簽訂協議
今年我省定向醫學生招錄工作按照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定向招生的辦法進行。市縣教育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要配合做好定向醫學生招錄工作的宣傳。
定向醫學生招生實行單列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其志願設在本科提前批非軍事院校志願欄內,並設第一志願、第二志願。按照各縣市區用人需求計劃和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名單;生源不足時,可在招生學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線降低20分內按照考生志願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名單。降分後生源仍然不足時,先在本市州範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統籌調劑;本市州無法調劑的,再在全省範圍內統籌調劑,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直至完成計劃。
招生學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志願和成績信息確定預錄名單,並將預錄名單及生源情況及時報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或省中醫藥管理局。由省衛生計生委或省中醫藥局將預錄名單通知各市州衛生計生委,由各市州衛生計生委組織各縣市區做好預錄學生的協議簽訂工作。
鑑於今年的招錄計劃均經過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編辦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三家單位共同協商研究確定,預錄的學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與縣市區衛生計生局、編辦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簽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按國家統一制訂的樣式,以下簡稱協議書)。協議書由考生、招生學校、定向就業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編辦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5方簽訂,一式9份。招生學校根據簽訂協議情況確定正式錄取名單,未及時簽訂協議書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已錄取學生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
四
加強履約管理和誠信檔案建設
來源 | 湖南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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