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梅州兴宁称齐昌,五华称长乐。
话说当年齐昌(兴宁)、长乐(五华)两县边界不清,交界处附近一个叫鸡嫲颈的地方盗匪劫贼常有出没,弄得两地官兵疲于奔命,两县县令相互指责,甚至争吵到州府。最苦的还是百姓,经过鸡嫲颈时提心吊胆,只得结伴而行。嘉应州府见此状况,只得派员召集两县官吏商讨划定县界之策。
经商议,确定第二天为划界日,双方从太阳露脸时由县城开始出发,各自向对方县城方向行进(当时长乐县县城设在华城),至双方碰头的地方即为县界并树立界桩,以明县域归属。
为确保县界划定后永远牢固,长乐县令召来能工巧匠星夜赶制石桩;齐昌县令命人从速制作界桩备用。翌日一早,双方在州府派员的监督之下,甫见一线日影即刻动身上路,紧赶慢赶终于在离
鸡嫲颈约一里的地方,即今新陂先声鹿角塘附近相会,于是按约定埋设县界标志。本来勘定界域一般按山脉走向、水流流向确定,两县交界处应在另一处,由于长乐县做的界桩是石桩,负重走得慢,齐昌县做的是木桩,轻便走得快,所以县界定在了鹿角塘。界桩立起后,两县边界就确定了,管辖范围明确了,由此引起的争议也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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