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江蘇省組織開展了省級環保督察,
江蘇省總體環保督察情況如下:
2016年
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省開展督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參照中央環保督察做法,建立省級環保督察機制。
2017.2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2017年2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蘇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從2017年起,每兩年對各設區市督察一遍。
2017.7
對徐州、南通、揚州3市開展了督察。
2017.9
對南京、無錫、蘇州6市開展了督察。
2017.12
向6市反饋督察意見,提出整改要求。
6市已制定整改方案,並報送省委、省政府。根據督察方案要求,近期將通過省級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對外公開整改方案,接受社會監督。
今天
2018.4.24
0
9
:
淮安
3
鎮江
1
4
常州
第三批省級環境保護督察進駐常州、淮安和鎮江3市開展督察,重點督察市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推進情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和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以及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等內容。
未來
2018.6
第四批省級環保督察將進駐連雲港、鹽城、泰州、宿遷4市開展督察,實現省級環保督察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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