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无故打伤别人」辽宁男子不劝投案 还给钱助他逃跑

「“朋友”无故打伤别人」辽宁男子不劝投案 还给钱助他逃跑

朋友打伤了别人,沈阳市新民男子不劝其自首,还给他1000元,帮助逃匿,然而,为了这“义气”,新民男子李甲却要面临半年的牢狱之灾。

「“朋友”无故打伤别人」辽宁男子不劝投案 还给钱助他逃跑

新民男子李甲与吉林男子牛某是朋友,2017年2月11日,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某大街,孙某与宋某所乘坐的出租车与一辆面包车发生剐蹭,事发后,两车驾驶员达成协议。

谁知,吉林男子牛壮与面包车车主到场后,牛壮无故用拳头将出租车乘客孙某和宋某打伤,之后逃跑。

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者孙某鼻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17年11月份,新民男子李甲明知牛某犯了罪,还给了他1000元现金,帮助其逃匿。牛某 的另一个朋友李乙,也在明知牛某犯罪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手机卡供其使用,并将自己的住所供其居住,帮助牛某隐匿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案发后,牛某和李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李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牛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以窝藏罪,分别判处李甲、李乙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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