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自保措施保護不了隱私 治本之路在何方?

消費者自保措施保護不了隱私 治本之路在何方?

人人深受“被問候”之擾,但又只能無奈接受——這是當前個人信息洩露的尷尬現狀。

更加危險的是,以詐騙為目的的“問候”電話,已經給無數受害者帶來財產損失,甚至生命安全威脅。我們不得不擔憂這些熱情“問候”背後的問題:個人信息通過各種渠道被洩露,每個人都快要變成“透明人”。

隱私危機中的“內鬼”

個人信息,如果沒有“內線”的幫助,私家偵探根本不可能拿到,“我不購買這些信息,但行業內的這點貓膩還瞞不了我”。也就是說,所謂的“福爾摩斯”不過是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掮客。

說這話的是韓冰,曾經是江南地區私家偵探“祖師爺”。他在即將“金盆洗手”時曾說,要想聲名遠赫或是立足,就要一擊致命,抓住弱點,讓對方心底生寒。

那麼,弱點在哪裡?其實就是掌握對方所有的隱私,尤其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問題來了,開房記錄、通話記錄、財產狀況乃至短信內容與你所在的位置信息,這些原本只可能由公安、房管、銀行、通信等部門掌握的信息,私家偵探怎麼可能有如探囊取物般輕鬆拿到?

已經鋃鐺入獄的周強(化名)就是一個掮客。生意成本低、收益大、來錢快還能幫助別人,是這個安徽男人開設私家偵探公司的初衷。追債是很重要的業務來源。

在周強等人的生意經中,中間商似乎成了必不可少的靈魂人物。這些個人信息販賣者,如鬼魅般活躍在網絡上,尤其是QQ群裡。在相關的QQ群裡,按照賓館入住信息、航班、房產、車輛、企業登記、通信以及手機定位等各類信息,供應商分門別類。

但是,中間商又是誰?這個問題對於我們這些潛在的“全裸者”來說至關重要。

韓冰說,不排除個別人通過黑客侵入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網絡竊取信息,但“這種情況太少見了”。最為主要的還是與一些部門的“內鬼”有聯繫的職業信息販子。

韓冰所述與現實案例相吻合。

某電信分公司運維部網管中心負責核心網維護人員,這是王啟雲入獄前的身份。經王啟雲之手,公民個人信息被以每條0.4元的價格出售給王炳義。這個人的生意經則是名副其實的倒賣,加價0.1元至0.2元將信息出賣給有需求的人。這些人中,有懷有詐騙之心的歹人,也有希望以此精準營銷的黑心商人等。

一條由王啟雲提供信息(源頭),王炳義擔任信息掮客(上線),杜建國等人購買使用(下線)的交易網絡就此形成。

對了,不能忘了快遞公司。

信息暴露招致騷擾威脅

“面對信息‘裸奔’的生活,我們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這是北京白領陳建萍發在朋友圈的一條信息。看似豪邁,但更多的是心酸。

之所以有這樣的心酸,是因為下面這件事:

“你這個態度,我要投訴你。快遞員用手指著我說,你敢投訴,我大不了不幹了,你呢?他再次用手指指著我家門牌號碼,說我不就是住在×××。”這是作為兩歲孩子母親的陳建萍在兩個月前的一次經歷,她因要求快遞員送貨上樓,而且小孩不小心掛掉了通話中的電話,惹得快遞員生氣,她受到言語上的威脅。

去年12月,北京媒體曾報道,林女士曾對一位送餐員給出差評。在被送餐員要求修改差評和取消投訴時,林女士因暫時無法立即處理,收到來自送餐員的威脅短信——“你準備搬家吧”。

“這種事情的發生就是因為用戶個人信息的暴露,那些原本也應該匿名的評論信息,雖然的確是‘匿名’了,但配送小哥也能根據時間輕鬆猜到。每到這種時刻,你才會意識到原來自己的信息是如此赤裸。”陳建萍說,自從有了孩子,她真的不敢惹瞭解家庭信息的那些所謂的“服務商”。

於是乎,網購和外賣不寫真名,地址不可詳細到樓層房間號或直接選擇公共快遞櫃,成為不少更注重個人信息安全用戶的標配。 接著,陳建萍還要面對手機上的騷擾問題。

“都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短信應用裡滿滿都是‘準到沒莊家’‘代開發票’等信息,而通話記錄裡則都是打來推銷買房和借貸的號碼。”陳建萍說,“每次刪短信的時候,都會被詢問是否需要報告垃圾短信,但是報告了又有什麼用呢?”

在採訪中,很多民眾認為,為了保護自己,形成了收到快遞後撕下或是塗毀信息單的習慣,但仍擋不住快遞公司內部存在的監守自盜。

因為據報道,不少電商都願意花錢購買這些快遞單信息,有時候一個月在這方面的開銷可高達一二十萬元,但商家認為這已經比盲目的線上推廣成本低多了。此外,小額貸款機構也非常喜歡這些用戶信息,因為“剁手族”都是“打電話一問一個準,多數都是缺錢花的主”。

“保護不了自己”的無奈

為了想讓生活清淨一些,不想“裸奔”的消費者又啟用了“手機小號”。

簡單來說,“手機小號”就是各運營商和互聯網公司推出的虛擬“第二手機號”服務。通過App,用戶可以在不添加sim卡的情況下獲得另一個手機號,用於註冊不算太重要的App、收驗證碼以及應對租房中介、快遞等情景。

雖然聽起來挺美好,但用“小號”也有不少潛在問題。

而據受訪民眾反映,“小號”打電話的功能不是很穩定,所以當你想用它來簡單收個快遞、點個外賣都可能會失敗。

對話人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劉德良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 趙佔領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 巍

趙佔領:一些商戶因為掌握消費者手機號碼,後續不斷髮垃圾短信、推銷廣告;另外,如果消費者對商家的產品不滿意,向平臺或者工商部門投訴之後,商戶對消費者進行騷擾、恐嚇、威脅。所以,保護隱私可以起到這兩個效果。

對於送外賣的騎手,他們掌握用戶手機號碼後可能用於不良的目的,包括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投訴時可能威脅恐嚇消費者。這種辦法只能說減少安全隱患,避免對用戶的騷擾。

朱巍:效果究竟怎麼樣,目前還不好說,因為洩露與保護是兩回事。除了號碼的隱藏,還包括平臺對信息的管理和保護能力,既包括技術層面,也包括法律制度層面。

劉德良:現在很多人把隱私泛化,很多東西動不動就叫隱私,這其實掩蓋了問題的本質。只有極少數的個人信息需要保密,有些個人信息是正常社會經濟交往活動所必需的,媒體或輿論要求保護個人隱私,迎合了某些人的心理,但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你的信息被10個人知道和被11個人知道,這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如果說有區別,也僅在於誰會濫用這些信息。手機號碼就是用來正常通信交流的,但是不能用來打騷擾電話、發垃圾短信。很多人沒有看到這一點,只是強調數據保護、隱私洩露,卻很少有人關注個人信息的濫用問題。

目前在個人信息濫用方面缺乏有效的規範,加上媒體或者輿論在錯誤的方向上去引導,個人信息濫用問題得不到解決,問題會更加嚴重。

趙佔領:要保護用戶信息,需要在用戶信息的收集、使用、保管各個環節上採取相應的技術手段。首先是在平臺上提交信息,商家會掌握信息,騎手會掌握信息,那麼在這三個環節上都應該採取應對措施。對於平臺來說,如何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不能隨意提供給第三方,也不能由於管理或者技術的漏洞,導致用戶個人隱私被洩露、被倒賣。

朱巍:隱私洩露,除了商家,也可能是平臺“內鬼”或者管理技術上的漏洞。我覺得,大規模的洩露要麼是病毒、黑客的攻擊,要麼是“內鬼”。

趙佔領: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很多,比如網絡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工信部規章等。這些規定明確要求,對個人信息的收集首先應當遵循正當、合法、必要性原則。外賣業務的特點決定了必須收集用戶個人信息,但是收集的信息就要在存儲和使用中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收集方要讓關聯公司或者合作方使用的話,需要用戶在協議上同意才行。

趙佔領:對於外賣業務來說,個人能採取的措施有限。因為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交給別人後,消費者就無能為力了。信息在別人手裡如何掌握,消費者控制不了。作為消費者,只能採取一定措施避免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信息洩露,如不要隨意點擊鏈接、下載來歷不明的軟件等。

朱巍:第一個方面,肯定是要依法嚴懲。第二個方面,在技術方面要提高尺度,有時候平臺的技術跟不上黑客的發展。第三個方面,要注重對人員的培養和宣傳教育,要做好把關內控,因為“內鬼”都是從內部出現的。

每一個人實際上都有權利來決定自己的信息使用情況。比如,消費者現在不用美團了,那麼在卸載時,平臺要把消費者所有的個人信息都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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