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用光伏企业联名建言不应被“一刀切” 业内称离平价上网还有一定距离

户用光伏企业联名建言不应被“一刀切” 业内称离平价上网还有一定距离

户用光伏收益不及工商业光伏

“5·31”光伏新政明确规定,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也正是这条规定,引发了户用光伏企业的诸多疑问。

“这里所指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包含了户用光伏?如果1000万千瓦指标包括了户用光伏,据我们所知,截至2018年5月31日,国内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已超过1000万千瓦,是否意味着6月1日~12月31日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不能纳入2018年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那这些户用光伏电站如何获取2019年的国家补贴指标?是按照投运时间排队获取指标,还是会单独为户用光伏安排指标?”企业建言信中提出了一系列“疑惑”。

建言信中还提到,“5·31”光伏新政强调了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在于鼓励行业快速实现平价上网,促进行业走向市场化配置的道路。作为光伏行业的重要力量之一,户用光伏的从业企业均表示赞同和支持,一致认为只有通过政府、电网企业、行业及相关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促进光伏行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和市场化配置,才能让光伏行业更加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单纯依靠补贴发展必然不是长久之计,随着行业发展和成本持续下降,快速下调补贴强度得到了业界认可和共识。

建议出台相关补充细则或通知

“希望主管部门在户用光伏这个细分领域能做出更科学的解释和后续安排。”此次建言信中提出建议,希望主管部门给予2018年6月1日(含)~12月31日(含)期间投运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国家补贴支持额度,设定规模上限;给予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备案的户用光伏电站一定的并网投运缓冲期;同时区别于其他分布式光伏,明确2019年户用光伏电站的国家补贴支持范围规模上限,补贴标准与其他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一致。

建言信同时表示,2017年全年的户用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GW,且户用光伏所在地区的区内消纳能力远高于集中式光伏电站所在区域,非常符合国家层面一直鼓励的就近消纳的倡导方向。随着行业的茁壮发展和社会对光伏的认知增强,2018年伊始,更多的社会资金和从业人士进入户用光伏领域,预计今年的户用装机量将达到5GW,约有80万户老百姓将享受到清洁能源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丁文磊表示,目前是想集中大家的意愿,反映行业心声,让主管部门在合理合情合规方面,对政策做出一些微调。如果政策不能做出微调,这不光会影响户用光伏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对加快户用光伏平价上网造成一定冲击,也会对社会力量及大众参与投资建设光伏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希望主管部门可以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做出一定微调,现在(调整)有希望但不确定能到什么程度。”丁文磊坦言。

针对行业新政,不少光伏企业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或建议。通威股份表示,光伏新政对公司会产生影响,公司超额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但经营效益会保持合理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改变,扩张计划不会改变。公司将重新测算对盈利及现金流影响,并根据新的盈利和现金流,适当控制明、后年的投资节奏,现有在建项目会继续按计划推进。公司相信,光伏行业发展的长远趋势不会改变。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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