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蘇州一女子把車借給姐夫,換來違章206起扣841分”一事?

霍小姐的八卦爐

這個事首先我個人認為還是很蹊蹺的,因為根據新聞描述可以知曉劉女士並不是不會開車,只是因為新手不敢開車,那帶來的疑問就很明顯了。

  • 1、不敢開車,那當初買車的目的是什麼?
  • 2、五年的時間裡劉女士的丈夫難道就沒有一點意見?自己家買的車五年了竟然都沒開過,還被別人開了五年搞了那麼多的違章?
  • 3、五年的違章說明該車輛應該在5年時間內都沒有年檢過,更別談保險什麼了,劉女士難道不知情自己的愛車根本沒有買保險?沒有年檢?
  • 4、劉女士的姐夫為何五年時間內造成那麼多違章?是因為駕駛技術不嫻熟?五年駕齡我想基礎的駕駛經驗應該不至於這麼多違章,很可能因為車子是別人的就無所謂。

所以這個事我個人認為疑點還是很多的。

另外對於這個違章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因此,若車輛出借人無法向交警證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則對車輛登記人進行處罰。

違章處罰的目的是針對駕駛人而非車主,畢竟車輛的違章行為都是人為操控所造成的,所以劉女士如果能夠對這個違章行為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實際駕駛人非自己的情況下,可以針對劉女士的姐夫進行罰款扣分。

最後還是提醒下,車輛最好不要外借,即使外借也應當說清楚責任或者簽訂借用協議約定責任,否則的話,車子有違章,借用人不去處理的情況下,那麼車主豈不是很尷尬?


麋鹿說法

把車借給姐夫五年,是真是假不好說,五年前買車,新車不敢上路,借給姐夫五年,既然不敢上路,借給別人五年,為啥要買車呢?所以也不排除,這是一個違法的藉口。

我們不探討這個姐夫和小姨子啥關係,我們說說一輛車違章206次,扣分841分,也就是說,這輛車也五年沒做檢車了,車貼也沒有,估計保險也沒有吧,那麼這輛車是怎麼上路的呢

像這樣的情況,“交通部門根據交通監控記錄資料,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依法處罰駕駛人”,所以車輛因出借親戚、朋友後累計計滿12分或者發生事故時,車主可以向交管部門申請查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處罰違章駕駛人。

我真替這個車主發愁,一個駕駛證週期是12分,她需要70多個駕駛證才能扣完分,現在這個車主,只能把他姐夫供出去,交警怎麼認定,再說吧,因為扣分是一方面,還有鉅額的罰款呢,這也不是一筆小數目。

實際上,我們作為司機,應該堅決做好兩件事,第一,車子堅決不外借,對於同事也好,朋友也好,不借車,我甚至可以幫你租車,但不外借自己的車,就是出事以後麻煩,不出事怎麼都好。第二,如果借了,那麼就要隨時掌握車輛動態,現在車輛違章的軟件比較多,都比較實用,完全可以查到車輛違章情況,防患於未然。


韓東言

把車借給不負責任的姐夫,結果違章206起,扣841分。違章罰款三萬多,買得起車的人咬咬牙也能交得起,但841分不好處理啊。成年人可能攤上熊孩子,也可能攤上熊親戚。一般來說,熊親戚多半是坑姐夫的小舅子,這邊倒好,熊親戚是坑小姨子的姐夫,連江南皮革廠的廠長黃鶴都不如。

民事責任,追究沒親沒故的人好辦,追究親戚就難辦了,咬牙切齒卻又下不去手。在法律意識漸進的今天,親戚間多多少少面臨著法律和倫理的困惑。

你的車暫時不用,姐夫來借不好拒絕吧。你要說有了違章、出了車禍不好辦,姐夫會生氣,說你信不過他、看不起他。你再不借,他就威脅和你斷決親戚關係,說沒有你這門親戚。

借錢或擔保貸款也是。不借是不幫忙,是見死不救,誰還沒有困難的時候?那借吧!打借條?怎麼這麼生份,看不起人啊!

我一同事,替做生意的妹婿擔保民間貸款。妹妹和妹婿跑路,債主一撥人,紋著身抽著煙,到家裡到班上吵著要債,痛苦不堪。

朋友、親戚裡有的人平時未必不靠譜,借錢不還未必是故意,和借車開也會不故意違章是一樣的,但不好收拾的麻煩還是犯下了,他們一拍屁股跑了。這些事時有發生,因為面對急需幫忙的親友,甚至是老鄉,你能用一顆冷漠的心無情拒絕他們嗎?對明顯不靠譜的,斷然拒絕,那不是明顯不靠譜的呢?平時也幫助過你的呢?

你不雪中送炭嗎,你不知恩圖報嗎,你六親不認嗎?親情、友情和道德要求助人為樂,媒體反覆批判人情冷漠和自私自利;而法律要求講證據,要求看清權利和義務,對替人擔保而陷入漩渦者毫不留情地說法盲。

交警隊不會因同情這位小姨子而免去處罰,他們只能好心地勸她“吃一墮長一智,下回車概不外借啊!”

只有社會發展到人人依靠社會幫助而不必依靠親戚朋友時,這種情與法的困惑才會消失。當然,這個社會溫暖而人情冷漠的時代還很遠,或許就是烏托邦。


龍久於池

五年之前新車提,不敢上路擺家裡,姐夫上門嘴抹蜜,女子欣然借座騎。


誰料姐夫真牛皮,一倒無風沒音息,車子再沒家中棲,數月女子收消息:違章二百零六起,扣分八百四十一,罰款總共三萬幾,女子氣得眼淚滴。

如此姐夫害小姨,真是稀奇又稀奇,哪把姨妹當親戚,分明把人做寶欺。姐姐若是有正義,肯定發怒一頓批,說不定會把腳踢,逐出家門把婚離。岳父岳母更會氣,從此莫想吃鴨雞。

做人做到你這痞,真是無臉也無皮。老婆車子不外借,看來說得是真理。


平淡人生一帆順

   既然不敢開, 買車幹什嘛?


  買車是為了提高生活質量,所以買了就要開,沒本可以學,不熟可以練,只一個不敢上路的理由,就再也不開,並把車借了出去,那還買車幹嘛?為面子?有車一族?記住:死要面子可要活受罪哩。

  當然,也可能還有一種情況,自己用車較多,但凡自己有事要用車,都是姐夫當司機,相當於僱傭姐夫為司機,形成一種實際的僱傭關係。平時自己沒事的時候,是司機或說是姐夫在控制和使用車輛。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純屬自己把車借給了姐夫,自己基本不用,或只是偶爾一用。那可以和交警部門說清情況,並用相關證據證明你所說的情況,這樣違章責任就不會追究在你頭上,而是由你姐夫來承擔。交法違章處理的目的,是為了懲罰違章責任人,而不一定是車主。找不到違章責任人時,當然就只能由車主承擔了。如果劉女士不想這樣做,那就自己承擔好了,畢竟這樣做的後果,很可能把親戚關係搞成——路人。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劉女士你就什麼也別說了,司機違章,僱主當然有責任,誰讓你不提醒呢?誰讓你們還親戚關係?不好意思提醒,那就勇敢承擔吧。即便是司機(姐夫)偶有自己使用車輛,現在也不好區分了。如果你姐夫知道了這件事,或良心發現,他要主動承擔一些責任的話,那還好說;如果他不主動,你堅持要求,不僅他可能不會承擔,還可能會把關係搞得很壞很壞,所以嚥下吧。

  親兄弟,明算賬,這是古訓。通過這件事,再次告誡人們,該提醒的一定要提醒到,小心行得萬年船,該分清責任的一定要分清,釐清責任才能更好地處理好關係,不要什麼都稀裡糊塗,事情出來了,後悔晚矣。


三斤劍

“車是借給了自己的姐夫”的說法有待考證

新聞回顧:蘇州交警為警示駕駛員在微博上曬出一位堪稱“蘇州違章王”的司機。這位司機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竟累計違章次數206起,累計扣841分,罰款31550元!據瞭解,車主劉女士稱“車是借給了自己的姐夫”。

對於此事,答主認為車主劉女士關於“車是借給了姐夫的說法”有待考證!

1.“車與老婆概不外借!”,雖然是句玩笑話,但也反應了多數車主對借車的反感,

是否有車主願意把車借出去,一借還是一年的,這個真不一定!

2.現在大部分城市的交管系統都已經綁定了車主的手機號,車輛違章後基本會實時通知到車主。就算車主沒綁定手機號,一年的時間裡,不過問自己借出去的車是否有違章,也是夠心大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部門根據交通監控記錄資料,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依法處罰駕駛人”,所以車輛因出借親戚、朋友後累計計滿12分或者發生事故時,車主可以向交管部門申請查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處罰違章駕駛人(關於這個事的態度是其次的,這句話才是重點!)。該事件中多達206起的違章裡,或者是沒一起監控拍下駕駛人,或者是親戚關係太好、不好追究,或者是車主的話有問題。


潑魔哪裡走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就問一個問題:當第一次違章出現的時候,樓主為什麼不找她姐夫說清楚?如果他去辦理了,以後還借給他;如果不去辦理,以後不借他也無話可說。這不就完了嗎? 你是不是想說:不知道,沒留意,沒關注?!那樓主自己也責無旁貸呀,為什麼又在這裡說得好像自己多可憐一樣? 要我說,她姐夫這種人固然該譴責,樓主也壓根不值得同情。


ForeverO767

謝謝您。

這樣的問題我已經是好幾次經過,可現實生活中還是反覆無常,出而反而。

特別是"借車"出事甚至發生生命安全事故的例子不在少有,我的認識是先"小人後君子",有車人乾脆有言在先,為了你我的和諧共處,利益長久,我拒絕向任何人借車。而沒有車的人還是明智一點,自我反省與自尊自愛一點,常言說張囗容易閉口難。你給別人給為難,又給自己沒面子,借與不借是一件極其糾結艱難的選擇,為了面子或者親朋好友的情誼,借了是人情,出事斷"來往",甚至發生一些無法預計的事故,雙方難以承受。不如張口借車選擇出租用車,免得"借車"換來無法忍受的"痛心"。


喜205409161

首先206起交通違章,8百餘分,借給姐夫五年用車,這樣的女子在蘇州是否有,咱不去評論。要說的是該女子是新手更要關注自己愛車的運行安全和遵章守紀情況。而姐夫是老司機肯定有較長的駕齡,及經驗,這種違章應定期在蘇州交管網自查早就知道,更不應接留到這麼多違章和扣分。通過此事給我們警示,無論是新老司機,不管是駕自己或他人的車,一要遵章守紀,儘量避免違章,二要定期關注自己和愛車的違章記錄情況,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解決,對自己對借車人都好,我是蘇州人歡迎大家參與探討!


老二8420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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