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

6月5日,沂水县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县领导薛峰、陈永生、李宾、何法江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承担了为国家全面推进这项改革当先锋、打头阵的重任。各乡镇、各部门和各村庄要按照改革要求,在确保7月31日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的前提下,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质量意识,把各项环节做精、做优、做扎实,确保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上级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努力为全国的改革趟出一条好路子。

会议对下一步改革工作开展提出新要求。一是要严格标准程序,保证改革质量。要认真履行民主程序,进一步研究和落实推进改革的有效机制,对一些重点村、难点村要重点谋划、重点推进,切实运用好“研判建议”、“沟通反馈”、“实名票决”和“落空追认”四个机制,确保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全面、准确、无遗漏,不留“后遗症”,实现应确尽确。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新制新规审查报批,对苗头性、萌芽性问题要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妥善解决,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要拓展权能运行,推动产权交易。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权能,推动和活跃产权交易,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要建成并运行新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台管理办法,理顺交易规则,促进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有序流转。同时,积极拓展产权有偿退出、继承及抵押、担保等权能,健全完善产权交易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三要释放改革红利,壮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拓展工作思路,积极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盘活、整合、利用各类村级资源,根据各村区位、经济结构、经济基础等实际情况,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丰富村级增收渠道,提升村集体自我造血、自我发展能力,力争到2019年底,全县所有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彻底消灭“空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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