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押司(宋江曾任此职)和都头(武松曾任此职)两个官职有何区别?

杨蔷云

我们今天常把官吏同称,但在历史上,官和吏是有严格区别的。

官,是指在国家机构中任职的人员。吏原指国家机构中职位低微办理具体业务的人员。到了明朝,官吏泾渭分明,吏是供职于官府的帮办人员。官是国家任命的,吏是官员聘请的。

当然,宋江所在的宋代,官和吏还不像后来那么区别明显,但宋江所担任的押司和武权担任的都头,都属于吏而不是官。

押司具体做什么呢?按宋制,押司就是官署中从事文字工作的书吏,掌管办理案牍文书之类的业务。像南宋时的临安府,一府之中,有八名押司。正因为掌管文件,所以宋江才有机会得知朝廷缉捕晁盖等人的机要,并提前通知晁盖。

都头之称起于唐代,原是对神策军都将的别称,级别很高。到了宋代,都头是侍卫亲军指挥使的下属武官。按理,在县一级,是不会有都头这个职务的。但施耐奄是元明时人,所以在官职上出了错。按书中描写,武松这个都头,大约相当于县公安局长或是县武警中队长。


聂作平

宋代的押司,是县州府各衙中级管理人,大体类似副秘书长,书记主官,办公室主任这样的职务。级别较低,县衙押司九品,州府衙押司八品,一般不会超过七品。但是在他们中间大多数是有老资格的多年吏胥,少部分是主官上任时带来的私聘人员,因此通常具备相对比较宽范的庶务决策权,负责管理零碎开支,人力资源方面工作,所以对下层公务人员有相当大的影响。

都头是宋代基层武官,领一都,每都50人相当于加强排,九品级别。由于中国古代没有专门警/察,所以衙役,监狱差役等人也是类似军人的编制,都头就是这些人员的管理人,大多管辖十来个差役。

比如一个县所有差役五六十个,分属三四个都头管辖。衙役都头相当于刑/警队长。牢狱都头相当于拘/留所长。武备都头相当于武/装部长,辖本县所属15弓手(宋制,非边境地区,一县最多只能有15名弓手)。


张勇達州

押司(大哥宋江曾担任过的职务):属于“吏员”,应该不算是官了,一个县治最多可设6个押司,职能基本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办秘书,搞案件的则相当于县级法院的审判厅长,副科级或正股级。

都头(武松、李云、朱仝、雷横担任过的职务):一个县治一般有两个都头,职位略高于押司,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刑侦科长,正科级,照此说来,武松官比宋江大,不过宋江比武松有钱,所以被称为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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