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女儿,就叫做小昭吧

我们的女儿,就叫做小昭吧

文/六神磊磊

“我戴绮丝,是决计不嫁人的!”

那一天,她横着长剑,对着光明顶上的所有人说了这句话,海水一样蓝的眼中,全是决绝。

明教总坛里,同事们全部呆呆看着她,都觉得不能理解。

你是武林第一美女,中华和波斯混血,那么好看,怎么就偏偏不嫁人呢?教主夫人亲自介绍的,你也不考虑么?范遥右使那么帅、那么优秀,爱你爱得要死,你也不考虑么?

我不考虑。她心里的声音说。那一刻,她无比相信自己会兑现这个诺言。

因为她有自己的信仰。她来自波斯明教,作为秘密的“圣女”,不能失贞,不然要遭火刑。

也因为她的使命。她被派来光明顶,是要搞潜伏,做间谍,偷《乾坤大挪移》的,也不能被感情羁绊住。

看她那发狠的样子,追求者们的心,也渐渐都冷了。也许我们都不配得到她吧,她是仙女。他们都这样宽慰着自己。

可是,这个不嫁的誓言,她只坚持了一百多天。

那年冬天,一个陌生的少年人找上了光明顶。金庸给了他四个字的描写“貌不惊人”。

这个人上峰来,说了一句惊倒所有人的话:“我叫韩千叶,我要挑战阳顶天,为父报仇。”

明教的人听了,错愕、惊讶,然后狂笑。挑战阳教主?脑子进水了吧?

你知道明教有多少高手么?你知道当今世上除了张三丰,已没有阳教主的对手吗?承认现实吧,你爹是白死了,这个仇你一辈子报不了。

阳顶天垂下威严的目光,俯视着少年:没错,我和你爹曾约定,报仇的方法由你任选。轻功,掌力,兵刃,拳脚,暗器,你随便挑吧。

少年韩千叶昂然说出了他的选择:“水战。”不是一般的水,而是到碧水寒潭中比武。

光明顶上顿时炸了锅,群雄同时怒骂。阳顶天不会水,再说碧水寒潭那么冷,夏天也要冻死人,何况是严冬。

少年韩千叶拿出一把匕首,抵住了自己胸口:

这匕首是先父之物。你阳顶天不敢下水,就向它磕三个头。

这一次,我本来就没打算活着回去。你磕完头,我就自尽。贵教高手多,尽管来把我乱刃分尸吧!

金庸的每一句话,都在渲染他的英雄气概。

现场一片死寂。杨逍、范遥、谢逊……高手们个个束手无策,呆望着这个光明顶上有史以来最嚣张的访客。

忽然间,一个窈窕身影走了出来,正是戴绮丝:

“你为父报仇,我则为父应战。走,去碧水寒潭。”

她向阳教主盈盈拜倒,其中的意思,是认了阳顶天做义父。

少年韩千叶有些错愕,跟着她来到潭边。她当先下水,冰面上,戴绮丝用剑划了个圈,一步踏上,缓缓沉了下去。

金庸写道:“那一刻,紫衫如花,长剑胜雪,不知倾倒了多少英雄豪杰。”

可是,她这一沉下去,再也不能自拔了。

这一战她胜了。韩千叶被割了好几刀,英雄气概都不见了,活像个落水狗趴在潭边。

现场一片欢呼,而书上说,戴绮丝却“向他看了一眼”,问阳教主:这个小子,我们不杀他好吗?

这一眼,是有无限意味的。不久之后,她找到阳顶天承认:自己爱上了他。

明教的人都气疯了,愤怒、嫉妒、不解,五味杂陈。你这个波斯女人不是说不嫁的吗?现在忽然要嫁了,而且是和这个冒犯教主的人?这个“貌不惊人”的小子?

于是,一幕似曾相似的场景出现了。

黛绮丝再次横着长剑,站在总坛厅口:

“从今而后,韩千叶已是我的夫君。哪一位侮辱韩郎,便来试试紫衫龙王长剑!”

一片嘈杂中,在人群里,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痛苦地闭上了眼。他就是光明右使范遥。

什么“杨逍范遥,逍遥二仙”,什么江湖著名的美男子,什么公认和戴绮丝最登对的人,呵呵。你的爱情,轰轰烈烈。而我的爱情,像是一个笑话。

几个月后,戴绮丝和韩千叶办了婚礼。

在整本小说里,一共写了两场婚礼。其中有一场特别热闹,是赵敏、周芷若抢老公,大闹华堂。周芷若使出九阴白骨爪,插得情敌落花流水。

另一场,则清冷得吓人,就是戴绮丝和韩千叶这一场。

开席已经很久了,却一片冷冷清清,没有什么人来。到场的寥寥几个高管,一个是金毛狮王谢逊,一个是义父阳教主,正努力说着活跃气氛的话。

委屈你了。韩千叶说。戴绮丝笑笑,不委屈。

渐渐地,光明顶呆不下去了,他们下了山。

为了身边这个貌不惊人的男人,她抛掉了过去的一切。这一走,中土明教失去了紫衫龙王,她这是叛教;波斯总教失去了圣女,她这是亵渎。

总教主固然是当不上了,愤怒的波斯人还会满世界找她,一旦抓到,就要用火刑。

你觉得值么?韩千叶问她。她不回答,却告诉他:波斯有一首曲子,我唱给你听:

“展放愁眉,休争闲气。

今日容颜,老于昨日。

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

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

他们这一去就不知所终。数年之后,东海灵蛇岛出现了一对神秘的高手,叫做金花婆婆、银叶先生。

他们的行藏很诡秘,谁也不知道他们的详细来历。只有夜阑人静、绝对安全的时候,他们才会卸下金花银叶的伪装,变成戴绮丝和韩千叶。

为了躲避波斯人,他们平时没有多少时间能以真面目相对。但金庸在旧版小说里说了,他们“恩爱无比”。

这一年,他们迎来了一个女儿,一个漂亮的中华和波斯混血。

“就叫她小昭吧。”他说。

他们看着女儿,打定了主意,生活再艰难,也要这样长久厮守。

可是金庸不允许。他淡淡地写到,几年之后,银叶先生就死了,被一个仇人杀死。

有人坚信凶手是范遥,小说中曾讲到凶手是个头陀,而范遥当时正好已做了头陀。

也有人坚持不信,觉得范遥光明磊落,不会干这样的事。

她带着他的遗体驶回东海灵蛇岛。大海上,她放声痛哭。

牺牲掉了几乎全部,却只换来了短短几年的相聚。

小昭一天天长大了。

她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异域的气息虽然又淡得多了,但仍然皮肤奇白,鼻子很高,“眼睛中隐隐有海水之蓝意”。

从小到大,她一直很为母亲不值。

她亲眼见到母亲“日夜不安,心惊胆战”,遮掩住一副好好的容貌,化妆成一个“好丑样的老太婆”。

母亲总是在咳嗽,当年碧水寒潭一战冻伤了肺。“紫衫如花、长剑胜雪”的紫衫龙王再也没有了,只剩一个“金花婆婆”,塌鼻梁、眯着小眼,在江湖上孤单地来去,咳嗽声传得好远。

母亲好亏啊,不做威风八面的波斯教主,要做提心吊胆的老太婆。她常这样想。

直到那一天,在大海上,她被迫要和张无忌分别了。

两人必须一个去波斯,一个留中土。即将东西永隔的时候,小昭忽然懂得了母亲。我怀疑金庸是湿润着眼睛,写下这台词的:

“这时候我才明白,她为甚么干冒大险,要和我爹爹成婚。”

“别说做教主,便是做全世界的女皇,我也不愿。”

随着母亲戴绮丝回乡的船,她和他挥别了。“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那首《俩俩相忘》的副歌,写的就是这一次分别。

浪滔滔、人渺渺,纵然是千古风流浪里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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