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衡水市属地网站、新媒体等网络平台的运营行为,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要求,自即日起,衡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开展属地范围内网站、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集中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登记备案对象
1、衡水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主办的网站,中央、省级新闻网站驻衡水的频道、分站、工作站等及商业网站在衡水设置的频道、分站、工作站等,服务器接入地在衡水的其他类网站。
3、衡水市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发、管理、运营的移动客户端,中央、省直新闻单位主办的开设衡水频道的移动客户端,商业类开设有衡水频道的移动客户端等。
02 登记备案材料
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需上报的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2、其他单位或个人登记备案需提供建立者、管理者、使用者的身份证扫描件;
3、已经取得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许可、备案证件扫描件;
4、《衡水市属地网站、公众账号、移动客户端登记表》。
03 登记备案时间
此后有变更或新注册开通的,应在变更或推送第一条信息之日起30日内完成登记上报。
04 有关要求
信息上报应确保及时、真实、有效、规范、完整,对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衡水市网信办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318-2662099
衡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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