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和劉剛,兩個人都是業餘歌手,一個是倉庫保管員一個是打工者,兩個人為了唱歌的夢想走在一起,參加了《星光大道》,並一舉奪得冠軍,而爆紅!
憑藉一首《春天裡》,王峰都要蹭“旭日陽剛”的熱度,經過春晚的揚名,兩個人,一場商演的價格最高達到20萬。
可是後來汪峰不允許他們在翻唱自己的原創作品,只因為“旭日陽剛”成員之一的劉剛,做的事情太不道德,一個普通百姓爆紅後,無論是買豪宅還是買豪車,這都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劉剛開豪車擋車牌還闖紅燈。
還被爆出年開車嫌老人行動緩慢,狂按喇叭並且還想拿鋼棍毆打老人,這絕對不是一個公眾人物應該做的事情,就算你不去服務社會,但是也不能擾亂社會治安,還想對老人動粗,這更不是一個年輕人做的事情。
無論是誰的原創歌曲,肯定都不會讓這樣的人去演唱賺錢,同時也把自己的另一位組合夥伴王旭拉下水,王旭雖然沒有劉剛賺的錢多,但是自己悄悄做起了慈善事業,經常去工地為民工兄弟演唱歌曲,還去希望小學陪伴那裡的孩子。
兩個人雖然是一個組合,但是做的事情卻天差地別,這也導致爆火這條路走不遠,人一定不要忘本!無論是貧困還是富有,不忘本才是大智慧! 對於他們的行為,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