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豪情壮志660

判断一个继承人是否有继承权与其是否出嫁没有绝对的关系。简单地说,如果这个女儿本身就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那么即使她出嫁,她依然是法定继承人。

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去世一方如果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那么他去世之后,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当第一顺序这些身份的人都不存在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所以从这个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女儿这个身份应当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子女的范畴。所以当父母去世的时候,如果他们有女儿,女儿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而女儿是否出嫁并不影响女儿的继承权。

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或者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地区,很多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觉得女儿嫁出去了,就属于婆家的人,娘家的所有财产都将与女儿没有关系。我们说,这种观念纯属于对法律的一种无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观念。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健全,每一个公民都有我们最基本的权利,所以我们应当按照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大胆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要让一些错误观念来绑架了我们的思想!


北京任丽丽律师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水都泼出去了,还能倒流回娘家吗?哦!蒸发后,下雨又回来了!哈哈!

出嫁女在同一个管辖区内,娘家还有一个妹妹,出嫁的姐姐还有权续承吗?

现实生活中,按农村世俗观念,两个女儿的家庭,如果一个放在家中招亲的,另一个出嫁的虽有继承权,却是不能继承的。因为你们家招了个上门女婿,是来赡养你父母的,其实说到底就是来给你们父母当儿子的。出嫁的女儿再来家庭中索要财产,有点不近人情,你要“授亲”的妹夫怎样想?

但是生活很现实,有的娘家的土地被征用了,宅基地被转让了,凭空生出很多钱来。作为外嫁的女儿认为,平时也是赡养父母,孝敬父母的,凭什么没有钱分呢?
从法律上来讲,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这和是否出嫁是无关的。

父母财产的继承方式有两种:

1.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要按遗嘱中诉说的内容逐条进行分配;

2.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的,要按法律规定的条例进行分配。当然,姐妹之间也可以协商,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马上去做公证继承;如果姐妹两人协商不一致,认为吃亏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把你们父母的遗产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因为不太可能两人一起去世;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你们的爷爷奶奶(如果还在的话)、父(母)和你们两姐妹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如果在家里的妹妹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些给她,作为姐姐,你也要理解。

4.父母的遗产涉及到房屋这种不动产的话,能够叫村干部出面协商为最好。如果你闹来闹去得不到,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法院的处理方式一般是:

(1)首先需要对你们家的房屋进行一个价值的评估,然后由你妹妹,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你以钞票;

(2)如果你妹妹承担不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办法,则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当然,这在现实中操作起来比较伤感情,姐妹基本视为仇人,要慎重。还有就是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如果父母和妹妹就一幢房子,住在一起的话,那你是分不了的。这房子拆分不能拆分,拍卖也不能拍卖(法律不允许),你只能放弃。如果你妹妹单独有房子的那就另说了。

姐妹本是同根生,为分家产心咯噔;一朝有难拍手笑,相煎太急后悔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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