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出售毒品的“眼鏡男”竟沒有被立案偵查?

「拍案」出售毒品的“眼镜男”竟没有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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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男”為何沒到案

無錫錫山:立案監督一名重要毒販被判十五年

「拍案」出售毒品的“眼镜男”竟没有被立案侦查?

在辦理一起特大販毒案時,檢察官發現:一段模糊的手機視頻中,兩個面部不甚清楚的男子,一人身著迷彩服、一人戴著眼鏡,正在交易毒品。視頻中購買毒品的“迷彩男”已被刑拘,而出售毒品的“眼鏡男”卻沒有被立案偵查。在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檢察院檢察官的不懈追蹤下,“眼鏡男”陳錫全被依法立案。近日,該院收到法院送達的判決書,被告人陳錫全因販賣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6年12月,錫山區檢察院在辦理公安部掛牌督辦的柳冬等6人特大販賣毒品案時發現:柳冬在訊問筆錄裡供述,曾向一個叫陳錫全的人購買毒品近300克,為防止意外,他還秘密用手機將交易過程拍攝了下來。然而,翻遍整本案卷,檢察官卻未發現關於陳錫全的任何信息,公安機關也未對其立案偵查。

「拍案」出售毒品的“眼镜男”竟没有被立案侦查?

陳錫全到底是何人?是否真的向柳冬出售了300克毒品?公安機關為何沒有立案偵查?為弄清這些疑問,檢察官提審了柳冬,並提取了手機拍攝的毒品交易視頻。“這個‘迷彩男’說話的語氣、聲調和體型,跟柳冬基本一致,而且柳冬也供述自己當時身穿迷彩服,因此可以確定‘迷彩男’就是柳冬。”看了十幾遍視頻,檢察官首先確定了柳冬的身份。

“那這個‘眼鏡男’究竟是誰?是不是柳冬所說的陳錫全呢?”檢察官找到柳冬辨認出的陳錫全的照片,對照視頻,一幀一幀找出露出“眼鏡男”臉部的畫面,從中選出最清晰的,一點點拼湊出一張完整的人臉,最終成像與陳錫全的辨認照片一致。

至此,檢察官確認視頻中二人的身份:“迷彩男”是柳冬,“眼鏡男”是陳錫全。同時確定,2016年10月15日,陳錫全向柳冬出售毒品300克。

「拍案」出售毒品的“眼镜男”竟没有被立案侦查?

2016年12月29日,錫山區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同日,公安機關對陳錫全立案偵查,並上網追逃。2017年1月23日,公安機關將陳錫全抓獲歸案。至此,這起涉案毒品超過1300克的特大販賣毒品案的7名嫌疑人全部歸案。因該案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錫山區檢察院將案件報送無錫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無錫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17年12月,無錫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柳冬等3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陳錫全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其餘3名被告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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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新媒體出品

文字丨盧志堅 賀俊麗

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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