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公款吃喝十幾萬,兩村8名“抱團”腐敗的村幹部被一窩端!

“到村部辦事,若找不到村支書,那你就到村部前面的飯店找他,十有八九他在飯店吃飯喝酒;我們村的村幹部一年吃喝二三十萬,太不像話了……”

安徽青陽縣紀委辦案人員在該縣蓉城鎮光明村、分姚村詢問有關情況時,很多村民圍著調查人員義憤填膺的說道。

每年公款吃喝十幾萬,兩村8名“抱團”腐敗的村幹部被一窩端!

2017年3月至6月,安徽青陽縣紀委對蓉城鎮光明村、分姚村2個村的原村支部書記兼村委員主任王永祥、劉啟雲進行立案查處,隨著案情的深入,二個村的“一把手”違紀違法問題浮出水面,更讓人難以想象的是,上述2個村的8名村幹部均涉案其中。

2017年4月王永祥被開除黨籍、2017年6月劉啟雲被開除黨籍,2人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餘6名村幹部分別受黨內嚴重警告或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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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上瞞下,村支書成為“造假”專業戶。

美麗鄉村建設,各項惠農資金大量投入,面對手中頻繁進出的資金,王永祥、劉啟雲貪慾作祟,頻頻伸手。 2010年,光明村實施農村垃圾池建設項目時,時任村支書兼村委會主任的王永祥繞開“一事一議”項目程序,找來本村的一位村民商量,由該村民擔任“施工方”,編造虛假施工合同,套取財政獎補資金9.88萬元。嚐到甜頭的他,便一發不可收拾。2011年至2015年,通過合同造假、虛報工程量套取財政獎補資金等手段為自己斂財共計17.3萬元。在離光明村幾公里外的分姚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啟雲同樣運用各種手段為自己“斂財”,其中有私自篡改承包合同低價獲取所在鄉鎮水產養殖場承包權,有虛報種糧面積騙取種糧補,有侵佔徵地補償款等。直到立案的前幾天,他們還在找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組長等人員,通過做假賬、串供等方式欺騙紀委調查人員,可謂名副其實的造假“專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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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吃貪喝,一村一年吃掉幾十萬。

公務接待成了個筐,什麼費用都可往裡裝。熟悉王永祥、劉啟雲的人都說:“倆個人為人都很豪爽,與他們一起吃飯喝酒我們都怕,每次喝酒快結束時,非再加一瓶不可,直到喝盡興為止,一桌飯一二千元常有的事。 ”為什麼讓他人留有這樣的印象?因為他們是花公家的錢,再多也不心痛。據統計,2013年以來兩個村平均每年公款吃喝十幾萬,光明村最多的一年18.3萬元,分姚村21.1萬元,就算天天公款吃喝,日均近六百元。在村賬鎮管後,有些吃喝發票無法報銷,於是他們便打起了小算盤,授意報帳員將本應入賬的資金納入“小金庫”,為他們違規開支提供了便利條件。經查,光明村2010年至2013年“小金庫”共計20.21萬元;分姚村2013至2016年“小金庫”共計101.2萬元。而所謂的“小金庫”就是他們的私人提款機,打著辦公事的幌子,任意揮霍,大吃大喝。

每年公款吃喝十幾萬,兩村8名“抱團”腐敗的村幹部被一窩端!

上行下效,兩村村幹部“抱團”腐敗。

在對王永祥、劉啟雲分別立案查處後,光明村、分姚村的很多村民拍手稱讚,而這兩個村的村幹部們就如熱鍋中的螞蟻心神不寧,試圖通過探消息、找門路、作假帳等方式推卸自己的責任。但紙包不住火,在隨後的案件查辦中,青陽縣紀委順藤摸瓜,發現在村“一把手”的“示範”下,兩個村的村支兩委班子共計8名成員,監守自盜、損公肥私、一派亂象。 2009年至2015年,光明村黨支部委員(原村委會主任)朱國和違規套取13.1萬元項目資金作為村裡“小金庫”,並違規使用;黨支部委員兼民兵營長蘇祥勝長期違規佔用國有住房、領取土方工程好處費、借公款長期不還,違規領取房租補貼3.5萬元;文書沈培如、村委會委員兼報賬員蔣愛仙、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黃海波違反財經紀律,長期保管“小金庫”資金,不上交村集體。分姚村黨支部委員馬勝宏長期侵佔村集體資產3.75萬元不上交;民兵營長兼報賬員吳斌長期保管“小金庫”,並違規使用“小金庫”資金;組織委員兼文書張小龍違規領取福利和接受服務對象安排的外出旅遊。

每年公款吃喝十幾萬,兩村8名“抱團”腐敗的村幹部被一窩端!

“人見利而不見害,魚見食而不見鉤” 。上述8名村幹部“瞞天過海”、“抱團”腐敗,靠利益維繫起來的關係,看似高明,但在紀律和法律面前不堪一擊,“法不責眾”的歪道理在“絕不放過一個漏網之魚”的決心之下,他們最終受到了黨紀國法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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