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的法律问题

代孕的法律问题 | 家事齐说

微博中看到一则消息:90后女孩小陈,本来有着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去年因父因事故失去劳动能力,而两个妹妹正在读大学,急需钱的她便通过中介做了代孕,得到20多万报酬。她觉得孩子跟她没任何关系,大家各取所需。如果将来需要钱,可能还会选这条路。

关于代孕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普遍认为代孕是由怀孕者帮助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具体是将受精卵子植入怀孕者体内,精子与卵子是在人体外结合,是由“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完成。

代孕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夫妻中女性不能正常怀孕,就借助“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由代孕要求的夫妻提供精子和卵子,完成体外受精后由代孕者代为生育;另外一种是由男方提供精子,由代孕者提供卵子并由代孕者生育。代孕在有些国家是合法的,或者默认的,但是在我国,就目前的立法来看,我国是明确禁止的。

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卫生部发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十二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在经过批准并进行登记的医疗机构中实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该办法还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买卖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实施代孕技术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进行性别选择的;

(五)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档案不健全的;

(六)经指定技术评估机构检查技术质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但是上述规定是针对医疗机构,当今社会有很多代孕组织,而目前我国针对代孕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并没有相应的立法,

代孕的技术保障了不孕女性的生育权,每对夫妻都希望有自己的孩子,科技的发展可以帮助人类实现因为某些缺陷而无法达成的目标,血脉的延续和完整的家庭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在这个层面上,代孕有意义的。

同时代孕也涉及到伦理和道德,这属于科技带来的另一面,对于科技这把双刃剑,如何利用好不被伤害,就需要法律和规范,因为对代孕机构没有相关的规定,对于一些没有资质的机构一旦发生问题,就可以直接走人,不管对哪一方都是伤害。

目前针对代孕,我国只有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都明令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手术。但是代孕在我国并没有不复存在,反而一些机构就正大光明的进行的宣传,当代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时,就应当尽快立法,规范代孕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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