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深挖潜力推进区域务实合作

经济合作是上合组织的重要基础和主要内容,被称为“三大支柱”之一。当前,上合组织各国都处于发展振兴的关键时期,都将经济建设作为国家发展的要务,彼此加强合作的意愿强烈。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上合组织各国深挖区域合作潜力,携手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有助于早日建成“上合利益共同体”。

上合组织各成员国深挖潜力推进区域务实合作

制度建设保驾护航区域经济合作

17年来,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弘扬“上海精神”,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为指导,不断完善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框架,逐步丰富经济合作机制,激发各国经济活力,促进了区域贸易、投资的发展,加速形成“上合利益共同体”。

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对此,上合组织《宪章》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建立了经贸、交通、财政、央行、农业及科技等多个部长级协调机制,为相关领域的合作提供了保障。如在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下设高官委员会和7个专业工作组,包括海关、质检、电子商务、投资促进、发展过境潜力、能源、信息和电信专业工作组等。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有力地推进了上合组织内的区域经济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加速形成共同体

就相互贸易而言,2017年上合组织6个创始成员国间的贸易总额为4.9万亿美元,是2001年的7倍多。印度和巴基斯坦加入后,上合组织8个成员国去年的贸易总额达到了5.72万亿美元。在区域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成员国间贸易联系日益加强,相互成为主要贸易伙伴。去年,中国与其他成员国贸易额达2176亿美元,是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印度、巴基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17年来,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各成员国的投资潜力逐渐显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上合组织6个创始成员国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为1788亿美元,是2003年637亿美元的2.8倍。在外资流入加快的同时,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也大幅增长。各国相互投资的领域、方式和投资主体呈多元化态势。投资领域由资源开发、农业、加工业扩大到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制造业、服务业等。在投资形式方面,除直接投资外,还有中长期贷款、股权、财务投资、合资基金以及对外援助等多种形式。在投资主体方面,除大型企业外,各国中小企业亦积极参与了区域经济合作。目前,中国已成为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第一大投资来源国,成为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第四大投资来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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