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舉措支持金融開放 北上資金匯兌渠道放鬆

■來源 證券日報  

央行18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 支持金融市場開放有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在現行政策框架之內開展同業拆借、跨境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為離岸市場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流動性支持。

《通知》稱,即日起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存放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人民幣存款的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為零。

《通知》還稱,進一步完善滬深港通資金匯兌機制,便利境外投資者選擇使用人民幣或者外幣進行投資。

“過去離岸市場交易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A股,存在匯兌問題,只能在香港市場上兌換,價格只能選取離岸人民幣匯率。”王有鑫認為,此次政策調整,給了市場更多匯價安排,境外投資者也可選擇在岸人民幣匯價購匯,辦理售匯業務的人民幣參加行可與中銀香港平盤,中銀香港可進入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平盤,相當於給境外投資者提供了更多匯價安排。

王有鑫認為,隨著滬港通和深港通額度擴大,A股納入MSCI指數,跨境資本必然要增配境內股票,此時調整政策,增加離岸市場人民幣流動性和匯兌價格選擇,恰逢其時,必將與金融市場開放交相輝映,共同推進人民幣在國際上的使用和認可。

央行三舉措支持金融開放 北上資金匯兌渠道放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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