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國稅:鑄造稅警協作利刃 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本微訊 近年來,隨著公安局派駐市國稅局聯絡機制辦公室在市國稅局揭牌成立,標誌著天水市警稅協作防範和打擊涉稅違法犯罪進入了新的階段。全市國稅、公安機關以此為契機,充分發揮稅警協作“鐵拳”職能,積極探索與公安經偵部門聯合辦案的做法,密切稅警協作,加大查辦力度,查辦了一批涉稅犯罪案件,打擊了稅收違法犯罪行為,以實際運行維護了稅法尊嚴,淨化和優化了稅收營商環境。

建立工作平臺,健全工作機制。針對目前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的日益複雜化、智能化和專業化的實際情況,按照《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相關要求,全市8個稽查部門通過與同級公安部門溝通,分別成立了“警稅聯絡機制辦公室”,並且明確了警稅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派駐人員。“警稅聯絡機制辦公室”以懲戒涉稅違法行為為目的,以組織周密、行動保密、配合緊密、打擊有力為原則,負責本地區稅警協作的日常工作,在查辦涉稅違法案件中,按照《甘肅省警稅執法協作工作規定》的有關規定,成立稅警聯合專案組,採取提前介入、聯合辦案等方式,協調查辦涉稅違法案件。“警稅聯絡機制辦公室”的成立,在機構、人員、制度等多方面進一步加強了警稅協作,規範了協作辦案的工作程序,加大了警稅聯合打擊涉稅違法行為的力度。

發揮稅警職能,實現優勢互補。稅務人員具有較強的涉稅檢查能力、過硬的會計核算知識以及熟練掌握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技能,但受執法權限所限,缺少對涉稅違法人員的特殊制約能力,尤其不具備對犯罪分子的威懾力;公安機關的經濟偵察人員來自公安機關內部,在執法權力、技偵手段、治安網絡等方面具有獨到的優勢,但他們缺少稅收及財務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稅務稽查技巧。只有警稅密切配合,才能做到優勢互補,充分發揮稅務人員和公安人員各自所具有的專業知識技能和應變能力,才能夠最大程度地提高辦案效率,及時而有效地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分子。同時,全市國稅稽查部門加強與公安經偵部門的執法交流,開展相互業務培訓,互相講授專業知識,促進執法融合,增進彼此互信,加深相互理解,為開展警稅執法協作創造了良好的氛圍。2017年, 2戶皮毛加工企業在涉案企業走逃的情況下,稽查局通過省局信息中心調取了2戶企業以前年度開具收購發票明細信息,從收購發票入手,請求公安提前介入,先行對涉案的12名農戶逐戶開展調查,查明不法人員以租用廠房為據點,大肆虛開農產品收購發票的違法行為,實現追贓挽損761萬元。

加快信息共享,加大打擊力度。在具體案件查辦工作中,我市稽查部門注重與公安機關保持信息互通、資源共享。通過“警稅聯絡機制辦公室”,會商案情,讓公安派駐人員及時瞭解情況,掌握動態,迅速鎖定涉案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疑點,一旦需要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或者聯合辦案,公安人員能迅速進入角色開展工作。我局查辦的某紡織公司涉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警稅雙方組成工作組,共同赴上游企業所在地開展調查取證,得到了當地國稅及公安部門的支持,取得了資金流向方面的關鍵證據。其後公安機關又利用其在治安網絡方面的優勢,準確鎖定犯罪人員活動軌跡,及時抓捕犯罪嫌疑人,使案件查辦在短期內取得了實質性的突破。在另外一起虛開、倒賣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案件查辦中,稅務部門及時收集整理違法發票線索,彙總分析涉案企業關聯關係,迅速鎖定涉案的7戶企業和3名關鍵涉案人員,聯合公安機關共同制定預案,經過縝密的分析判斷,聯合出擊,及時將2名從外地流竄到天水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抓捕,查獲對外虛開並倒賣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3386份。事實證明,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是警稅協作的根本保障,做好這項工作,不僅能確保很多疑難案件得到及時查處,且能進一步發揮公安機關的作用,使稅警協作更加密切、有效,打擊涉稅違法行為的力度更大。

鑄造執法利刃,強化震懾效應。警稅之間的協作配合,不單純是一項義務,雙方在彼此的協作中既鍛鍊了隊伍,增強了人員的工作素質和能力,又促進和完善了各自的工作。自我市“警稅聯絡機制辦公室”成立以來,全市稽查部門與公安聯合辦案13起,移送公安機關違法案件7起,涉案金額7077萬元,涉及稅款1128萬元,搗毀犯罪團伙3個,抓捕犯罪嫌疑人5人,網上追逃4人,有效發揮了警稅執法協作的震懾作用。同時通過稅收宣傳月和“5.15”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活動等專題活動,向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廣泛宣傳警稅執法協作工作模式,以及聯合查辦案件情況。公佈稅務稽查和公安經偵部門舉報電話,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各種形式對涉稅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提高了人民群眾的防範意識,對涉稅違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強烈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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