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明年起環境惡化、汙染嚴重等問題將影響各級領導幹部任職

中辦國辦剛剛發佈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明確:從2018年開始,自然資源資產將成為領導幹部離任審計的經常性審計項目。這意味著,各級領導幹部在任職前後,轄區內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的實物量變動情況,以及有沒有環境惡化、汙染嚴重等問題都將要審計。

另據央視新聞:

秦博勇表示,《規定》的出臺標誌著一項全新的經常性的審計制度正式建立,對於推動領導幹部樹立和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大意義。“中央對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關鍵在領導幹部抓落實,我們主要是通過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推動領導幹部落實有關重大決策部署。”

《規定》明確,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應當堅持依法審計、問題導向、客觀求實、鼓勵創新、推動改革的原則,主要審計領導幹部貫徹執行中央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決策情況,完成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情況,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情況,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徵管用和項目建設運行情況,以及履行其他相關責任情況。秦博勇表示,主要是審計領導幹部在任職期間管轄範圍內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的數量質量變化情況,或者叫多了、少了,好了、差了。

審計的對象?具體審什麼?怎麼評價?

在接受專訪時,秦博勇副審計長還就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對象,審計的具體內容,以及如何對領導幹部進行評價等問題進行了詳細解讀。

秦博勇表示,此項審計制度,審計的是地方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承擔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她還就離任審計的具體內容作出解讀。“主要是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有關情況,具體包括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水、海洋等,當然也包括空氣質量的變化情況。”

《規定》強調,審計機關應當根據被審計領導幹部任職期間所在地區或者主管業務領域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結合審計結果,客觀評價被審計領導幹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

秦博勇表示,審計機關將堅持問題導向,揭示存在的問題,根據審計結果對領導幹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畫個像,作出總體評價。

據瞭解,此項審計工作不僅運用查賬、對圖、核表、實地勘查等傳統審計方法,還將利用衛星影像、遙感測繪、大數據等先進技術,從而準確掌握自然資源資產變化情況。

《規定》對政府部門、領導幹部提出明確要求

《規定》要求,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地區、部門(單位),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整改。國務院及地方各級政府負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工作部門應當加強部門聯動,儘快建立自然資源資產數據共享平臺,並向審計機關開放,為審計提供專業支持和制度保障,支持、配合審計機關開展審計。縣以上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的領導,及時聽取本級審計機關的審計工作情況彙報,並接受、配合上級審計機關審計。

秦博勇表示,《規定》的出臺,也標誌著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這項改革任務,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的多地試點,轉向全國全面鋪開。審計機關將發揮審計監督職能,推動各級領導幹部不斷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為生態文明建設助力加油。

據瞭解,自2015年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以來,截至2017年10月,全國審計機關共實施審計試點項目827個,涉及被審計領導幹部12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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