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無為而治”成懶政遮羞布

近日,筆者聽一位基層的同志講了這樣一件事:當地某單位一把手為了所謂的“政治前途”,幹工作墨守成規、畏首畏尾,沒有明確要求的事一概不沾,沒有具體規定的工作堅決不幹。乍一看這名一把手挺“講規矩”,實則心裡打著自己的“小算盤”:“雖然工作幹好了是成績,但幹不好是問題,弄不好自己還被問責,又何必去幹?”啥也不幹,居然還自我標榜“無為而治”。(6月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無為而治”是一種源於道家的治理主張,自古以來被很多統治者和政治家所推崇,也取得過很好的治理成效,比如“文景之治”,至今仍被史學家所稱道。然而,當下卻有不少黨員幹部把“無為而治”的好經給念歪了,錯誤地把“無為”等同於“不為”,在工作面前“畏畏縮縮”,大搞“明哲保身”老一套,遇到困難就“調頭”,面對群眾訴求“繞道走”,看似“講規矩”,實是懶政、不作為。

出現這一現象有其現實根源。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舉利劍,懲貪治腐、嚴糾“四風”,讓個別幹部產生了畏懼心態,怕出事、怕壞事,於是乾脆當起“甩手掌櫃”,不謀事、不幹事、不管事;奉行“懶政”哲學,“當天和尚撞天鍾”,不擔當、不作為、懶作為。甚至有幹部自認為只要不犯錯誤,就不會丟了“鐵飯碗”,還期待熬夠了資歷,混個“政治前途”。

然而,“無為而治”不是不幹事,而是倡導執政者不過多幹預下屬及民眾的自我能動性,在統一的法治規範和道德約束下,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概念的理解錯誤,實際上是為自己找了一塊懶政遮羞布,就是對甘當“懶官、庸官、不為官、太平官”的自我麻醉,純屬自欺欺人。

幹部幹部,“幹”字當頭,這是我黨的宗旨和幹部崗位性質所決定的。怕出事就不謀事、不幹事,本質上是對責任的逃避、對崗位的褻瀆,與腐敗無異。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管是統領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地方官員,還是服務群眾一線基層幹部,都肩負著帶領地方群眾同奔小康、共同實現偉大復興中國夢的神聖使命,就應該真作為、願作為,如果讓“不擔當、不作為”成了幹事創業的“絆腳石”,必然會耽誤地方發展,更會傷害群眾對地方政府、對黨員幹部的信任與支持。

為官避事平生恥。每名黨員幹部的崗位或有不同,但為群眾服好務、領好路的目的應具有一致性。正確理解“無為而治”的本意,常思己之責、常修政之德,杜絕避事求安的平庸為政、多擔幹事創業的份內職責,應成黨員幹部的基本素養。此外,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期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再次鮮明“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為黨員幹部敲響了律己警鐘,掀開懶政的遮羞布,少一些偏差的“無為而治”,多一些主動擔當作為,才是新時代幹部應有的精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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