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全省交警集中夜查行动
又要开始了!
下面上重点
▼▼▼
又到了风里雨里
各大路口等你的时间了
大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夜查结束后还有电子警察
每分每秒“关注”大家。
要记住交通安全无小事,
交通法规牢记心!
这些也要看仔细了
整治措施及处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涉毒驾驶机动车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四)酒毒同检。
要按照“重嫌必检”原则,对酒驾、醉驾嫌疑人同步进行毒驾筛查。
(五)联动惩戒。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实施联合惩戒。
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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