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問“北大教授瀋陽性侵事件”

八問“北大教授瀋陽性侵事件”

高巖

法網觀察員|羅雨

4月5日上午,李悠悠在豆瓣上發表一篇題名為《現南京大學文學語言學系主任、長江學者瀋陽教授,女生高巖的死真的與你無關嗎?》的文章,實名舉報現任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瀋陽,掀起輿論的軒然大波。

李悠悠,北京大學1995級社會學系學生,高巖生前的閨蜜。她在文章中稱,瀋陽曾在1996年任教北京大學中文系期間,對女學生高巖實施性侵,並傳播高巖是“神經病”的消息,給其身心造成巨大傷害,說“瀋陽是直接的肇事者,是她自殺的始作俑者。”

1998年3月11日,21歲的高巖在家中開煤氣自殺。時隔二十年後,高巖生前的多位同學和好友實名舉報瀋陽,同時聯繫其他受害女生。

被舉報人瀋陽工作過的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及上海師範大學陸續作出回應。4月6日,南京大學文學院建議校方辭去瀋陽文學院教職,南大文學院前任院長丁帆也在其朋友圈發表了個人說明,自責引人失察。

八問“北大教授瀋陽性侵事件”

處於輿論中心的瀋陽為自己叫屈:“我想發出一個弱弱的呼喊:三個大學都拿‘師德’說事。請問,這種定性靠什麼:哪個正式決定上有這個結論?哪個事實支持這個結論?難道僅僅靠輿論左右?僅僅憑某個人採訪中的回答?這太可悲了吧!”

相比北電侯亮平事件、北航陳小武事件、武漢理工大學陶崇園事件等大學的處理方式來看,北京大學、南京大學和上海師範大學對瀋陽的處置可謂大快人心,但聚焦事件本身,這幾所學校依舊需要回答下列問題:

11998年,北京大學對瀋陽的行政處罰的具體內容和依據是什麼?2如果高巖的死與瀋陽無關,北京大學為什麼要給瀋陽行政處分?3為何瀋陽記大過的原因無法公開說明,是否與北大100週年校慶有關才未公佈?到底是誰在包庇瀋陽性侵事件?4北大對瀋陽性侵事件如何取證調查,北京警方做了哪方面的工作,當時為何沒有追究其法律責任?520年前高巖的死,到底跟瀋陽對其施行的肉體和精神侵害有沒有關係?6為何在如此長時間內,瀋陽在北大的檔案沒轉到南京大學?7南京大學在引入瀋陽教時,有沒有進行相應的程序審理和調查?8南京大學和上海師範大學是否存在受害者?學校是否就此啟動調查程序?

諸如高巖這樣的受害者,就像沉默的羔羊揹負著性的汙名,不僅遭受著社會壓力的羞辱,而且面臨著前途、學業、工作的要挾,被強行剝奪的自我,申訴渠道的缺失,最後逼不得已選擇自殺。

我們需要做的,是不讓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建立切實可行的保護與懲戒機制,終結教師作惡成本低廉、學生打破沉默代價高昂的怪象,而不是僅靠師德讓教師自我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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